穆棱市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项目-穆棱镇、下城子、马桥河垃圾转运站

穆棱市发布时间:2025-11-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穆棱市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项目穆棱镇下城子马桥河垃圾转运站
  • 项目地址: 穆棱市马桥河镇
  • 范围: 2.1工程名称:穆棱市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项目-穆棱镇、下城子、马桥河垃圾转运站 ; 穆棱镇转运站为生活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869.28㎡,建筑面积 125.44㎡,地上1层,消防建筑高度6.90m(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1-27 20:52:38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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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5263856

穆棱市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项目 -穆棱镇、 下城子、马桥河垃圾 转运站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QGC - SG -2025-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穆发改复 [2022]68 号《关于穆棱市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穆发改复 [2024]25 号《关于穆棱市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项 目初 步设计的批复》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穆棱市环境卫 生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 及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穆棱市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工程项目 - 穆棱镇、下城子、马桥河垃圾转 运站。

2.2 建设地点:穆棱市马桥河镇、下城子镇、穆棱镇。

2.3 主要建设 内容:穆棱镇转运站为生活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 869.28 ㎡,建筑面积

125.44 ㎡,地上 1 层,消防建筑高度 6.90m (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规划建筑高度为 7.80m (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建筑性质为单层丁类厂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设计合理使用 年限 50 年,防火类别为单层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

下城子、马桥河转运站为生活垃圾转运站,总用地 面积 2196.33 ㎡。其中下城子 1048.73 ㎡,建筑面积 224.0 ㎡,地上 1 层,消防建 筑高度 6.90m (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规划建 筑高度为 7.80m (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建筑性质为单层丁类厂房,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防火类别为单层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马桥河 114 7.60 ㎡, 建筑面积 125.44 ,地上 1 层,消防建筑高度 6.90m (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 规划建筑高 度为 7.80m (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建筑性质为单层丁类厂房,结构 形式为框架结构,设 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防火类别为单层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12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6 07 31日,总 工期 217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最高投 标限价: 5,381,756.00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 业验 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文 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要求 )。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 以上建造 师注册执业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 3 个月( 2025 09 月至 2025 11 月)的社保(四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 ,包括 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

3.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 ,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 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中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 wenshu . court . gov . cn )对投标单位、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近三年( 2022年11月27 日至 2025年12月04 )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6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 “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如存在拖欠工程 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 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图 纸及工程量清 单。下载时间为 2025 11 27 17 00 分至 2025 1 2 04 17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 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 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 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 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12月 22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7.开标方式

7.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 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 在线上 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5 12月 22 09 00

7.3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牡丹 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上发布。

10.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 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 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 0453-3123601

招标人:穆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址:穆棱市八面通镇工农大街 465

联系人:张先生

话: 151463099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02

联系人:李女士

话: 15546534253

电子邮箱: hqgcxmglyxgs @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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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