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长城(碾子山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碾子山区发布时间:2022-04-1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长城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G232国道东侧,碾子山区婆卢火广场东南侧
  • 范围: 2.1项目地点:G232国道东侧,碾子山区婆卢火广场东南侧;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长城(碾子山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3项目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0日,施工工期:2022年5月27日-2022年12月30日,共计234日历天(以建设单位实际规定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等; 2.5项目概况:新建文化服务中心1500平米、生态停车场3000平米、参观步道2000延长米;新建污水处理、垃圾回收中转、电力供应、管网等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环境整治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06
  • 开标时间: 2022-05-0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24 07:10:5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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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44245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长城 ( 碾子山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RYSG202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长城 ( 碾子山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G232 国道东侧,碾子山区婆卢火广场东南侧;

2.2 项目名 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长城 ( 碾子山段)国家文化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3 项目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2022 5 10 -2022 5 20 日,施工工期: 2022 5 27 -2022 12 30 日,共计 234 日历天(以建设单位实际规定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等;

2.5 项目概况: 新建文化服务中心 1500 平米、生态停车场 3000 平米、参观步道 2000 延长米;新建污水处理、垃圾回收中转、电力供应、管网等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环境整治。

2.6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 :1642.56 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 : 1584.32 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 : 58.24 万元(最 终价格以财政评审后价格为准)。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 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 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须担任过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3.3.3 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 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具备条件,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成员需具备 3.1 条件。

3.4.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详细的联合体协议书。

3.4.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 、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4.4 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的,相关投标无效。

3.4.5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能再参加其他联合体投任何一个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的,视为投标无效。

3.6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登记

4.1 凡参与的投标人,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2 4 14 16 00 分至 2022 4 21 16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 间为 2022 5 6 9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投标单位须在规定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ruiyegongcheng2021@126.com ,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为省平台系统导出,合并为一个整体的 PDF 格式并签章的文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 2022 5 6 9 00 分。各投标人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资料。

6.4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5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 hljzbx 。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如有)

6.7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5663378808

7.答疑安排

7.1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

9. 招投标监督

9.1 现场监督

9.1.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15 号楼

9.2 投诉受理

9.2.1 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话: 0452-2412346

邮箱: qsysjts@163.com

9.2.2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 1333942687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新客运站二楼旅游局

联系人:韩纵驰

电话: 1313661083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盛世豪庭商服 B 104 二层

联系人:招标一部 张女士

电话: 0452-6110898

邮箱: ruiyegongcheng2021@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