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高级中学新建项目施工

安达市发布时间:2022-12-0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安达市高级中学新建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安达市大庆路西侧
  • 规模: 总建筑面积74057.66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楼38947.86平方米、艺体教学楼7867.24平方米、食堂楼9146.56平方米、男生宿舍楼8672.52平方米、女生宿舍楼8672.52、能源中心685.44平方米、大门及门卫室65.52平方米,以及室外体育活动场地、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及室外地坪、室外配电、室外给排水工程、供暖、消防等配套工程(具体
  • 范围: 项目规划用地123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298.75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楼38762.43平方米、艺体馆8800平方米、食堂7788.72平方米、宿舍楼17847.6平方米以及室外体育活动场地、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及室外地坪、室外配电、室外给排水工程、供暖、消防等配套工程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2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3 16:08:21
存证哈希值:
43EA706D8D3D8EF6D251556B832E35FEDB2DC1984C5612D1730B092E06ABF750
区块高度:
19870806

安达市高级中学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SG1205G221208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达市高级中学新建项目”由安达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安发改审批【 2022 1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达市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高级中学新建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安达市大庆路西侧、北环路北区域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 74057.66 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楼 38947.86 平方米、艺体教学楼 7867.24 平方米、食堂楼 9146.56 平方米、男生宿舍楼 8672.52 平方米、女生宿舍楼 8672.52 、能源中心 685.44 平方米、大门及门卫室 65.52 平方米,以及室外体育活动场地、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及室外地坪、室外配电、室外给排水工程、供暖、消防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 2023 04 15 -2024 10 15 日,共 549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 253668096.24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 )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2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

2.10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2.3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2.4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记录( 2022 08 月至 2022 10 月,下同),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 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 拟派施工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 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

3.3.4 本项目将按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486 " 文件执行,取消 7 家企业 1 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 1 家企业 2 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2 12 08 17 00 分至 2022 12 15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12 29 09 0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2 12 29 09 0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安达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弘韬

联系电话: 15246010778

招 标 人:安达市高级中学

址:安达市牛街与奔牛路交叉口东南

联 系 人:宫凡华

联系电话: 18945278010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联 系 人:吕女士、宋女士

话: 18946075688

电子邮件 :chenyizhaobiao@163.com

期: 2022 12 0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