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
- 规模: 老旧供水管道改造计62706米;安装分区计量流量计236台;建设管网漏损管理系统(包含更换智能水表15.1万块;减压阀安装10处;自控阀安装20处
- 范围: 老旧供水管道改造计62706米;安装分区计量流量计236台;建设管网漏损管理系统(包含更换智能水表15.1万块;减压阀安装10处;自控阀安装20处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7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1000G25061900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鹤发改投资〔
2024〕63
号
)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
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本级财政投入,招
标人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
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 建设规模:老旧供水管道改造计62706米
;
安装分区计量流量计
236台
;
建设管网漏损管理系统
(包含更换智能水表15.1万块;减压阀安装10处;自控阀安装20处)。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工程造价咨询
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投资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
2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工作。
(
3)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控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总控制价
557
万元(
工程项目管理
:
195万元;
工程监理
:
270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
92万元
)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项目全过程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
(
2
)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
4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
2025年0
3
月
-2025年0
5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 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
5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
报名
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查询范围为全部联合体成员。)
3.
6
本
项目
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注:(
1
)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0
6
月
2
6
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
7
月
03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17日9时00分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9时00分
6.2 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其他事项
7.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
0468-3415813
招标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468-33311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
469号院内1号楼5楼南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854516983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注:按鹤发改联发〔
2024〕106 号文件要求,建议全面推行使用保函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