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北安市市区
- 规模: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30个,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9113户,178栋楼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规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30个,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9113户,178栋楼 ; 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测量、造价咨询、监理、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及移交管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23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字【2022】65号、北发改字【2022】66号、北发改字【2022】67号、北发改字【2022】68号、北发改字【2022】69号、北发改字【2022】70号、北发改字【2022】71号、北发改字【2022】72号、北发改字【2022】73号、北发改字【2022】74号、北发改字【2022】75号、北发改字【2022】76号、北发改字【2022】77号、北发改字【2022】78号、北发改字【2022】79号、北发改字【2022】84号、北发改字【2022】85号、北发改字【2022】86号、北发改字【2022】87号、北发改字【2022】88号、北发改字【2022】89号、北发改字【2022】90号、北发改字【2022】91号、北发改字【2022】92号、北发改字【2022】93号、北发改字【2022】94号、北发改字【2022】95号、北发改字【2022】96号、北发改字【2022】97号、北发改字【2022】9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及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规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30个,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9113户,178栋楼。建设内容:基础配套设施和楼本体改造。
卫校家属楼小区、农校家属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庆华二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龙江路、乌裕尔大街、上海路、站前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北京路、友谊街、龙江路、兆麟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龙江路、友谊街、上海路、兴安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振兴小区、庆华圈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龙江路、北大荒街、南京路、和平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北京路、平安街、龙江路、和平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龙江路、和平街、上海路、友谊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委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庆华路、庆华南街、庆华中路、延安大街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生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业局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农垦小区、物资处小区、油脂厂小区、场局医院家属楼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北镇西直路、民兴街、中直路、中央街合围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3服务期:
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收到施工图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清单控制价编制工作;
建筑工程测量: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相关测量工作。
施工监理:以施工准备阶段为开始时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施工图审查:收到图纸后15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审查内容。
2.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安市市区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测量、造价咨询、监理、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施工阶段造价全过程、结算审核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等服务。
(3)建筑工程测量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测量工作。
(4)施工监理:提供本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5)施工图审查:所有项目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技术性审查(包含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各专业设计文件审查、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防雷设计审查;不包括人防设计审查和其他专项审查)。
2.8招标控制价: 2,962.35万元(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费最高限价:849.78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843.42万元,建筑工程测量费最高限价:227.29万元,施工监理费最高限价:926.53万元,施工图审查费最高限价:115.33万元)。
注:本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建筑工程测量费、施工监理费、施工图审查费的控制价是分别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和工程费用为基数计费。中标单位以上五项服务费最终分别以实际工程完成量为基数计费。计费依据如下:
(1)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费: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财建〔2016〕504号,总投资1000万元计取比例2%,费率递减。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黑价联[2013]39号计取,造价500万元计取比例1.95%,费率递减。
(3)建筑工程测量费:按工程费用的0.64%计算。
(4)施工监理费: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造价500万元计取比例3.5%,费率递减。
(5)施工图审查费:按照黑建设【2011】183号计取,造价1000万元计取比例0.16‰,费率递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造价: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测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4)工程监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5)施工图审查: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类(含二类)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1 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职项目管理负责人;
(2)造价咨询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工程测量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4)工程监理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5)施工图审查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6)项目管理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注: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
中标单位(联合体)在履行合同期间,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测量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施工图审查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驻场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管理,执行考勤打卡制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4月24日19时00分至2022年04月2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2022年04月24日19时00分至2022年04月29日19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为2022年05月23日10时00分,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3日10时00分
8.3开标地点为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2号。(投标人无需到场)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项目、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6-6627887
招 标 人: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456-6429308
招标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刘先生
电 话:0451-81900000
邮 箱:zb2@zbgj.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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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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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