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北安市市区
- 范围: 铁西辖区、通北镇辖区、通北林业局森工系统辖区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1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1102G2507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已由
北安市
发展和改革
局以
北
发改
字
〔
2024
〕
260号、北
发改
字
〔
2024
〕
261号、北
发改
字
〔
2024
〕
263号、北
发改
字
〔
2024
〕
266号、北
发改
字
〔
2024
〕
267号、北
发改
字
〔
2024
〕
268号、北
发改
字
〔
2025
〕
54号、北
发改
字
〔
2025
〕
55号、北
发改
字
〔
2025
〕
56号、北
发改
字
〔
2025
〕
57号、北
发改
字
〔
2025
〕
58号、北
发改
字
〔
2025
〕
59号文件
批复
建设
,
资金来源
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
,
招标人为
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名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
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
北安市市区
2.3建设内容
:北安市三个辖区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对三个辖区
内现有共计
77 栋老旧小区楼本体进行改造升级;涉及改造区域居民户数共计 5114 户
。
2.
4
最高投标限价
:
4428300 元。(其中:初步设计:1249700 元、造价咨询:1366300 元、项目管理:1485000、施工图审查:327300 元)
2.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
。
2.
6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2.
7
招标范围
:
项目管理、
初步设计
、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内容
,具体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7.1
项目管理:
包括项目报批、设计管理、施工图审查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
专项咨询
等。
2.7.2初步设计: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通过评审。
2.
7
.
3
造价咨询: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
7
.
4施工图审查: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进行政策性、技术性审查并提交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申请
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咨询专业需包含建筑)。
3.1.2初步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1.3
施工图审查
: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
(房屋建筑工程)二
类
(含)及以上
资质
;
3.2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
同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任意一个分项负责人,对于承担全过程咨询中初步设计、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岗位的分项负责人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配备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
3.3.1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 工程建设类 注册执业资格 或中级 或 以上职称证书 。
3.3.2初步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或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并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3.4施工图审查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
。
3.4本次
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
项目管理
任
务的一方为牵头人,
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
项目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11
日
0时00分至
2025
年
07
月
18
日
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2025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
6.3开标地点: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
12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
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
0456-6627887
招
标
人
:
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
北安市龙江路
126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0456-6429308
代理机构:
黑龙江名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 15546007207
邮 箱: mtzbdlj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