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02-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
  • 规模: 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线6737.42米,改造雨水泵站1座,改造污水泵站1座,配套建设雨水口及联络管、出户管等附属设施,最大管径为2.6米×1.0米现浇方渠
  • 范围: 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线6737.42米,改造雨水泵站1座,改造污水泵站1座,配套建设雨水口及联络管、出户管等附属设施 ; 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2-11 14:49:22
存证哈希值:
76E432BD4810290B3AA7739695B5D3F755E8B37497AE6817C04871A8F0FC69B0
区块高度:
4899223

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 QZ0100G25010

招标编号: HTCL-ZB-256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由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 2024 8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入 ,招标人为 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线 6737.42 米,改造雨水泵站 1 座,改造污水泵站 1 座,配套建设雨水口及联络管、出户管等附属设施,最大管径为 2.6 米× 1.0 米现浇方渠。

2.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2.5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包含本工程项目管理、勘察及设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管理、项目报批报建、勘察管理、设计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化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与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收尾管理、信息管理。

2.6.2 工程勘察:完成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内容,提供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等服务工作。

2.6.3 工程设计:完成新江桥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向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文件、配合专家评审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同时配合提供下一步招标控价财政评审所需要的设计资料、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服务、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服务等。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3,820,392.96 元,其中,项目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57,800.00 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77,092.96 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385,50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与其承担的责任、义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仅承担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义务的除外)。

3.2.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由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并具备相应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管理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10 月至 2024 1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3 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10 月至 2024 1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4 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10 月至 2024 1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自 2022 2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2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2 11 17 00 分至 2025 2 18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3 4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 2025 3 4 9 30 分。

6.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评标方法为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发布。

10. 其他

10.1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 84518543 84518544 84503329

10.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 ,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自兴街 2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451-510796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电话: 0451-82375252

联系人:李瑞、温智伟

电子邮件: 226541938@qq.com

期: 2025 2 1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