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火车北站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火车北站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牡丹江市东新荣街以南
- 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94490平方米,主要建设站前广场、客运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市政道路、客运调度楼等内容,其中:新建站前广场面积34100平方米、新建客运调度楼4000平方米、新建海林街(中华路至站北广场西路,站北广场东路至荣华路段)28850平方米(路段长度577米)、新建站北广场西路(海林街至新荣街段)6720平方米(路段长度192米)、新建站北广场东路(海林街至新荣街段)6720平方米(路段长度192米)、地上停车场8100平方米,客运停车场8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60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火车北站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牡丹江市东新荣街以南、海林街以北、中华路以东、荣华路以西 ; 工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采购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结算、工程审计、招标采购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6-21
项目详情
牡丹江市火车北站配套项目
全过程工程
咨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牡丹江市火车北站配套项目
全
过程工程
咨询
已由
牡发改审批〔
2022〕
032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总投资
55000万元
,
资金来源
申请政府一般性债券筹集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火车北站配套项目
全过程工程
咨询
2.2建设地点:
牡丹江市爱民区牡丹江市东新荣街以南、海林街以北、中华路以东、荣华路以西
。
2.3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
94490平方米,
主要建设站前广场、客运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市政道路、客
运调度楼等内容
,其中:新建站前广场面积34100平方米、新
建客运调度楼
4000平方米、新建海林街(中华路至站北广场西
路
,站北广场东路至荣华路段)28850平方米(路段长度577米)、
新建站北广场西路
(海林街至新荣街段)6720平方米(路段长
度
192米)、新建站北广场东路(海林街至新荣街段)6720平
方米
(路段长度192米)、地上停车场8100平方米,客运停车
场
8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6000平方米。同时,为改善站北
区域交通条件,对现有太平路地道进行提升改造。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
、工程监理、
招标采购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监理、
工程结算、工程审计
、
招标采购等
。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
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
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
内容;
2.6.3造价咨询:
完成本项目施工审计、结算全过程造价管理及相关咨询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建筑安装费:
29619.32
万元
(其中:
设备购置
:
390.67
万元;
安装工程
:
1796.29
万元
)
其中:
(
1
)项目管理费:
不计取
(
2
)
工程监理费:
费率报价
,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
价格《
2007》670号文计取
50
%(不可超过
50
%);
(
3)
工程造价咨询
:费率报价,
按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
理办法》黑价联【
2013】039号文
计算计取
35%
(不可超过3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
工程项目管理
、
造价咨询、招标采购
、
工程监理等内容。且
具有
造价咨询、招标采购
、
工程监理、
全过程管理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2
)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3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必须是
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且证企相符。且
具备国家注册工程师证书
和
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造价
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
、
造价
负责人均需提供连续
3个月(202
2
年
2
月至
202
2
年
4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网址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网址等以便于进行核实。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要求至少配备
7
人
。
具体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黑建规范
[2018]1号《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黑龙江省外监理人员证书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造价组织机构
成人员要求至少配备
6
人
,
需具备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或
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
。
3.
4
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
监理
单位
)近
五
年承担过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或
全过程工程咨询
合同
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监理
合同
或
全过程工程咨询
合同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2
)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
造价咨询
单位
)近
五
年承担过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造价咨询业绩
或
全过程工程咨询
合同
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造价咨询
合同
或
全过程工程咨询
合同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5信誉要求:
(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
、
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 05 月 19 日 16 时00分至2022 年 05 月 26 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
2
年
06
月
21
日
9
时
00分。
7.3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监督部门:
牡丹江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3-
6951001
招
标 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党政办公中心五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453-61719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与景福街交叉口道南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
0453-6585558
2022 年 05 月 19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