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一标段孙吴县
- 范围: 2.1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段 在孙吴县新建扑火队营房899.5平方米、物资储备库340.42平方米 及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 ;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显示全部工程(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FJ1100G26013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以
《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应急发【
2025】26
号、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生态保护修复专项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市发改投资【2025】23号
文件批准建设
,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河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黑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造价办公室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项目
概况:
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
共分两个标段,主要
内容如下:
一标段
在孙吴县新建扑火队营房
899.5平方米、物资储备库340.42平方米
及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
二标段
在北安市新建扑火队营房
899.5平方米、物资储备库340.38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和配套设施。
2.2项目编号:
FJ1103G260106001001
2
.
3
最高限价
:
12,159,363.75元,其中一标段6,013,664.04元
,
二标段
6,145,699.71
元
,
超过最高限价及
分项限价
投标将被拒绝。
2
.
4
建设地点:
一标段
孙吴县
、二标段
北安市。
2.5
工期:
一标段、二
标段
计划工期
2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3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
2.6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显示全部工程(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7
本项目标段划分:划分
二
个标段
(
第一标段:
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
-孙吴县营房及库房工程。第二标段:黑龙江省黑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北安市营房及库房工程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
管
部门
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
(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评标当日由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现场核查,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截图(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3.2
本次招标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
1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
】、标准员(
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配备齐全
【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个】
,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号要求,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机构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包括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记录(近三个月的五险
“单位缴费记录查询”),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
有权
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进行核查(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是否证企一致,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信誉要求:
(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盖电子印章
),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
2)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
.5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登记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
6
年
2月4日
17
时至
202
6
年
2
月
11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
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
)递交
HLJTF格式
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6日9时00分;
5.2开标时间:
2026年3月6日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
12号)
5.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
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
2026年3月6日9时00分;
7.
电子招投标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9.其他
9.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网址:
http://ggzyjyw.hlj.gov.cn/
),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9.2线下提问、质疑渠道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
70号
联系人:
宋女士
电话:
0456-
7777709
9.3
线下投诉渠道
黑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造价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
龙江路
67号
联系人:
樊先生
电
话:
0456-7200016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黑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通江路
10号
联系
人
:
王先生(孙吴县)、英先生(北安市)
电话:
0456-28380
83、0456-64265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
70号
联系人:
宋女士
电话:
0456-
7777709
监督部门:黑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造价办公室
电话:
0456-7200016
202 6 年 2 月 4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