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笔架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集贤县笔架山农场一大队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笔架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笔架山农场一大队、十一大队、十三大队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77%,地方配套23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15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笔架山农场
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0701G21082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下达
2021
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任务和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黑农厅函
[2021]103
号)和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任务和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黑狱通
[202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以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
77%
,地方配套
23%
,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笔架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笔架山农场
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笔架山农场一大队、十一大队、十三大队
2.3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77%
,地方配套
23%
。
2.4
计划工期:
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
,共
36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
建设规模:
2.9万亩高标准农田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和《黑龙江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第二标段:衬砌渠道
9.47km,排水沟清淤7.72km,修建圆涵Φ60(L=6m)36座;圆涵Φ60(L=8m)6座;圆涵Φ100(L=6m)19座;圆涵Φ100(L=8m)2座;2.0×1.5m方涵(L=6m)1座;斗门14座;农门168座;修建生产路(砂石路)长9.07km。
2
.9 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
665.8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公告月前
6
个月(
2021年2月-2021年7月
)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项目经理
1 人
,技术负责人
1
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1
人(具备岗位证),质量员
1
人(具备岗位证),安全员
1
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班子成员均应提供近
6
个月
(
2021
年
2月
-2021
年
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4
潜在投标人自行到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
2018
年
8月
1
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3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
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
.6投标人须提供无挂靠施工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潜在投标人自行到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3.
8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18
年
-2020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
2019
、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
2018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1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1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
6.2
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踏勘如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投标人自负。
7
.2 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则视为完全了解现场环境,其投标价格已考虑现场影响因素。投
标截止后,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方面提出的质疑,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3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发布。
9
.
其他约定
9.1承包人进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项目班子人员要与投标承诺一致,且证企相符、证照真实有效,并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否则一经查实,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进场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经济赔偿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9.2发包人有权定期或认为有必要随时对施工进场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审查,承包人及施工进场人员要无条件予以配合。
9.3承包人要按相关规定及时结清农民工工资,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民事法律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9.4承包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的规定和要求,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确保安全生产。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5合同签订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或施工期间违约,则该履约保证金做为赔偿金赔偿给发包人。
9.6承包人应按施工进度及时跟进施工内业资料,不得因此影响竣工验收,否则视同承包人未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0.5‰。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电话:
0451-86335942
招标人:黑龙江省笔架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笔架山农场场部
联系人:刘先生、陈女士
电话:
0469-4973212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8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鲍先生
电
话:
0451-87200278
、
87200180
信 箱: ljygcg@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