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7-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鸡东县永安镇
  • 规模: 新建1座丙类仓库、1座动力车间、7座甲类仓库、1座危废仓库、4座甲类厂房、1座综合楼、1座消防泵房、消防水池、1座控制室、2座甲类罐区、1座戊类罐区、1座泵房;配建前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污水辅房和污水处理区域、门卫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鸡东县永安镇; 2.3建设规模:新建1座丙类仓库、1座动力车间、7座甲类仓库、1座危废仓库、4座甲类厂房、1座综合楼、1座消防泵房、消防水池、1座控制室、2座甲类罐区、1座戊类罐区、1座泵房;配建前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污水辅房和污水处理区域、门卫等 ; 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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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ZZB-2023-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哈以 鸡发改发 [202 2 ] 1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建 设资金为政府 专项债券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通用厂房(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鸡东县永安镇

2.3建设规模: 新建 1座丙类仓库、1座动力车间、7座甲类仓库、1座危废仓库、4座甲类厂房、1座综合楼 1座消防泵房、消防水池、1座控制室、2座甲类罐区、1座戊类罐区、1座泵房;配建前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污水辅房和污水处理区域、门卫等。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为29441.51㎡(详见本项目附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3年08月 30 日至 202 4 1 2 31日,共 490 日历天。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招标控制价: 149,840,984.2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及其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 专业 级(含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须满足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 27 10 00分至2023年0 8 03 10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 8 17 0 9 0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 8 17 0 9 0 0分。

7.3 开标地点:鸡 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它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9.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0467-5567667

标 人: 鸡东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系 人:李佳相

电话: 132245462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75号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1020163

电子邮件: hljzzzbgs@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