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春华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春华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2.2.1建设地点:碾子山区东安街道阳光社区
- 规模: 2.2.1建设地点:碾子山区东安街道阳光社区 ; 室外给水管线2700米,室外排水管线1120米、排水沟400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春华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2.2.1建设地点:碾子山区东安街道阳光社区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30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春华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
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
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春华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齐市碾子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关于碾子山区春华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碾发改审发【
2022】18号
文件
批
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碾子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投资
+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碾子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
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评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春华园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2.2.1
建
设地点:
碾子山区东安街道阳光社区
。
2.2.2
建
设规模
及内容
:
室外给水管线
2700米,室外排水管线1120米、排水沟400米。庭院硬化20003平方米,其中车行道13502平方米,停车场地6501平方米。大门7座、门禁系统4套,物业管理用房1座。仓房拆除93.05平方米并建设硬化93.05平方米,挡土墙400米。新增监控1套,新增庭院灯55盏。垃圾处理点8处,散水修复50米,自行车充电桩8组、汽车充电桩4个,新建自行车棚8个。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建设工期:计划工
期
122
天,计
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7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
2
3
年
10
月
3
1
日。
2.4 计划总投资:
1256.2万元
。
2
.
5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2.7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7.
上一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
D
级(或相当于
D
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
注:
①上述
1
至
6
项,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
截图
应
体现
查询时间。
上述第
7
项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
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
为
2023年0
6
月
12
日
9
时
00分
至
2023年06月
16
日
9 时00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
有
关
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投
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
省
公
共
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3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
.
1 开标时
间:
2023 年 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
6.2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区
15
号
楼
。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
.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事项
1
.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
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
书
生成
、
标书加密。
2
.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技术支持
咨
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10.
招投标监督
10.1
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
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
网址:
http
://
www
.
hljggzyjyw
.
org
.
cn
/)
,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
投
诉
。
为
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
省
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0.2
线下投诉渠道
①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费先生
电话
:
0452-5667006
1
1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碾子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
碾子山区站北街
69号
邮
编:
161000
联
系
人:
孔
先生
电
话:
17745248787
招
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顺小区
29#楼00单元01层06号
邮
编:
161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452-6165781
邮
箱:
3555894553@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