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隔音屏设置专项工程-东直路高架桥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10-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桥梁隔音屏设置专项工程东直路高架桥施工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东直路高架桥
  • 规模: 东直路高架桥(一级公路)全线设置隔音屏共计2191.2m,其中主桥1961.2m,匝桥230m(具体
  • 范围: 2.1项目名称:桥梁隔音屏设置专项工程-东直路高架桥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东直路高架桥 2.3建设规模:东直路高架桥(一级公路)全线设置隔音屏共计2191.2m,其中主桥1961.2m,匝桥230m(具体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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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隔音屏设置专项工程 -东直路高架桥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3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桥梁隔音屏设置专项工程 -东直路高架桥施工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桥梁隔音屏设置专项工程 -东直路高架桥施工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东直路高架桥

2.3建设规模: 东直路高架桥(一级公路)全线设置隔音屏共计 2191.2m,其中主桥1961.2m,匝桥23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 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10月29日,共63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 5272692.56

2.8 定标 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或公路 工程专业 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提供近3个月( 2023年05月至2022年07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 3 08 01 17时00分至202 3 08 08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24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同时 电子版 递交指定邮箱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24日08时30分 投标人须在 2023年08月24日 0 8 00 202 3 08 24 0 8 30分 (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 3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5. 4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4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包含 2020年01月01日至 投标截止之日 ,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为准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为准 )。投标人须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网查询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 2 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件执行,“哈尔滨翔明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1020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市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专项督导抽查”中被取消在哈从业一年资格的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7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8 如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违法情况,有明确线索,可向市纪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组进行投诉,联系人李国华,联系电话 0451-58865242。

10. 9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 zjjabc3177@126.com

11 .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服务中心

址:哈尔滨市

人: 娄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276833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迈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78号305室

人: 郭先生

话: 0451-51169738

电子邮箱 maichuang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