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位于团结东西13路
- 规模: 总用地面积195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自取得立项批复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位于团结东西13路、防护绿地、相邻地块围合区域的医疗用地内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95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自取得立项批复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21
项目详情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ZX0100G22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已由哈尔滨市道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道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外发改发〔202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13798.61万元,地方财政自筹50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位于团结东西13路、防护绿地、相邻地块围合区域的医疗用地内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95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自取得立项批复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运营管理等。
(2)工程勘察:项目测绘、地质初勘、详勘、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4)造价咨询:资金计划统筹、施工阶段变更签证项目审核、竣工结算以及委托人安排的与本项目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工作。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463.98万元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监理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3.2.3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2.4拟派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2.5拟派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6监理其他人员:拟派其他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需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3.2.7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s://www.hljcredi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16时00分至2022年9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10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1日10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451-58623197。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北街1-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58623197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十三层)
联 系 人:许先生、邱先生
电 话:0451-84533601
电子邮箱:hrbpush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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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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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