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1年阳明区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范围: 2.1项目概况:危桥改造拆除新建,其中A1:枫波桥,桥长25.50米,桥宽7.5米;西桥小桥,桥长20.56米,桥宽7.5米;A2:无名桥,桥长35.52米,桥宽7.5米;界桥,桥长43.56米,桥宽7.5米;A3:五岗利民桥,桥长18.56米,桥宽7.5米;转心湖桥,桥长24.04米,桥宽7.5米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07
项目详情
2021
年阳明区危桥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
A2
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阳明区危桥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黑交
发
[2021]233号《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下达
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牡丹江市阳明区交通运输局牡阳交发[2021]2号《
关于
2021年牡丹江市阳明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及牡丹江市阳明区发展改革局牡阳发改审批【2020】41号《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2021年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项目总投资
约
867.4311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为
上级补助资金
(
约占比
35%
)
和地方配套资金
(
约占比
65%
)
,项目建设业主为
牡丹江市阳明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危桥改造拆除新建
,其中
A1:
枫波桥,桥长
25.50米,桥宽7.5米
;
西桥小桥,桥长
20.56米,桥宽7.5米
;
A2:
无名桥,桥长
35.52米,桥宽7.5米
;
界桥,桥长
43.56米,桥宽7.5米
;
A3:
五岗利民桥,桥长
18.56米,桥宽7.5米
;
转心湖桥,桥长
24.04米,桥宽7.5米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4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
三
个标段。
|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桥长(m)
|
桥宽(m)
|
主要工程量及说明
|
单体桥控制价(元)
|
标段控制价(元)
|
|
A1
|
枫波桥
|
25.50
|
7.50
|
拆除新建
|
1414752
.00
|
2548098.00
|
|
西桥小桥
|
20.56
|
7.50
|
1133346
.00
|
|||
|
A2
|
无名桥
|
35.52
|
7.50
|
拆除新建
|
1888979.00
|
3873097.00
|
|
界桥
|
43.56
|
7.50
|
拆除新建
|
1984118.00
|
||
|
A
3
|
五岗利民桥
|
18.54
|
7.50
|
拆除新建
|
1086842
.00
|
2253116.00
|
|
转心湖桥
|
24.04
|
7.50
|
1166274
.00
|
2.6项目建设工期
104
日历天:项目计划
2021
年
09
月
18
日开工建设,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交工通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
(
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不低于所投标段控制价金额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至少
1
项,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须提供
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④
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
3)人员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
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企业为
其
3个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及身份证号、密码等。
(
4)信誉最低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
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
(5)
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2018年--2020年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2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税金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定额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
1
8
版
)编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
每个潜在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
2021
年
08
月
18
日
10时00分至
2021
年
08
月
25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第一信封线上递交方式,第二信封采用发送指定邮箱方式。(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上传空表,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5.2第一信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A1、A2:2021年09月07日09时00分;A3:2021年09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截止时间前将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第二信封
PDF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A1、A2:2021年09 月 08 日08时30分-09时00分;A3:2021年09 月 09 日08时30分-09时00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将“第二信封”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第二信封PDF版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mqncgljszhb@163.com)提前发送或逾期发送的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A1、A2:开标时间
:
2021
年
09
月
08
日
09时00分
;
A3:
开标时间:
2021
年
09
月
09
日
09时00分
。
7.2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电子投标工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
下载。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牡丹江市阳明区交通运输局;
0453-6365100
。
招
标
人:牡丹江市阳明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牡丹江市阳明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53- 6333625
招标代理: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南湖北路
21
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0453-8831888
日
期:
2021
年
08
月
18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