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 项目名称: 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
- 规模: 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8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枫叶小镇三期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8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6
项目详情
枫叶小镇三期
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0101G23070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枫叶小镇三期
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己
在
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上报备案
,项目业主为
枫叶小镇(哈尔滨)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枫叶小镇(哈尔滨)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枫叶小镇三期
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2.2建设地点
:
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
:
枫叶小镇三期
A区项目S3通风、空调系统
2.
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8
月
1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
;
工期总日历天数:
85天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2.
5
质量标准
:
合格
2.
6
招标
范围:
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
7
标段
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
最高
投标限价
(或
投资额
)
:
6890744.5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同时须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其退休单位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
.3
投标人
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投标
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
相关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
“评定分离”评标、
定标
办法,采取商务
标、
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
哈尔滨新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
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
(
1
)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哈新管住建发[2022]4号)文件执行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
2
)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
)
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
.
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
0451-5879923
6
、
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
与
受理投诉单位
: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
2829号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
0451-5879923
8
招标
人
:
枫叶小镇(哈尔滨)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街道
233号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0451-51181899
日
期:
2023
年
7
月
4
日
招标代理机构: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
西子玥
、
朱治阳
电
话:
0451-84215818
日 期: 2023 年 7 月 4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