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嫩江市发布时间:2024-11-1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嫩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第五六标段
  • 项目地址: 第一标段:临江乡桦木村
  • 规模: 嫩江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24万亩 ; 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 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临江乡桦木村、博尔气村、大石砬村; 第二标段:多宝山镇盘龙山村; 第三标段:塔溪乡塔溪村; 第四标段:塔溪乡塔溪村; 第五标段:科洛镇柏根里村; 第六标段:霍龙门镇红岩村; 第七标段:大兴安岭农工商 ; 完成嫩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1-18 17:28:5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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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873133

嫩江市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1105G2411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嫩江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批复黑市农字〔2024〕66号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 100 % ,建设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嫩江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地点:

第一标段:临江乡桦木村、博尔气村、大石砬村;

第二标段:多宝山镇盘龙山村;

第三标段:塔溪乡塔溪村;

第四标段:塔溪乡塔溪村;

第五标段:科洛镇柏根里村;

第六标段:霍龙门镇红岩村;

第七标段:大兴安岭农工商

2.2 项目规模 /内容 嫩江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 24 万亩。

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为:

1.田块整治工程:秸秆填埋14条总长度2.474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32座。其中:涵洞13座,过水路面19座。沟道护砌22条总长度12.7km。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36条总长度39.436km。其中:机耕路(砂石)35条总长度37.063km,生产路(砂石)1条总长度2.373km。

4.农田防护工程:道路护坡6处总长度0.978km。

第二标段建设内容为:

1.田块整治工程:秸秆填埋12条总长度1.481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98座。其中:涵洞65座,过水路面33座。沟道护砌17条总长度6.925km。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40条总长度63.086km。其中:机耕路(砂石)19条总长度32.488km,生产路(砂石)21条总长度30.598km。

4.农田防护工程:道路护坡17处总长度8.84km。

第三标段建设内容为:

1.田块整治工程:秸秆填埋4条总长度0.33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70座。其中:涵洞62座,过水路面8座。沟道护砌9条总长度5.258km。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19条总长度39.443km。其中:机耕路(砂石)19条总长度39.433km

4.农田防护工程:道路护坡8处总长度3.031km。

第四标段建设内容为:

1.田块整治工程:秸秆填埋9条总长度1.148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54座。其中:涵洞40座,过水路面14座。沟道护砌7条总长度5.177km。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35条总长度46.084km。其中:机耕路(砂石)35条总长度46.084km。

4.农田防护工程:道路护坡8处总长度2.348km。

第五标段建设内容为:

1.田块整治工程:秸秆填埋3条总长度0.55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20座。其中:涵洞12座,过水路面8座。沟道护砌3条总长度1.807km。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16条总长度28.847km。其中:机耕路(砂石)14条总长度26.745km,生产路(砂石)2条总长度2.102km。

4.农田防护工程:道路护坡3处总长度1.07km。

第六标段建设内容为:

1 . 田块整治工程:秸秆填埋 8条总长度0.593km。

2 . 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 63座。其中:涵洞42座,过水路面21座。沟道护砌7条总长度1.526km。

3. 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 30条总长度29.05km。其中:机耕路(砂石)30条总长度29.05km。

4 . 农田防护工程:道路护坡 18处总长度4.448km。

第七标段建设内容为:

1 . 田块整治工程:秸秆填埋 13条总长度1.490km。

2 . 灌溉与排水工程:沟道护砌 5条总长度6.624km。

3 . 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 2条总长度2.436km。其中:机耕路(砂石)2条总长度2.436km。

注: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12月25日, 计划 竣工日期为 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71日历天。 (本工期安排仅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 68784842.98 元;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 69950005.69 元;

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 50350846.37

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 47395071.87 元;

第五标段招标控制价: 31375247.14 元;

第六标段招标控制价: 30577654.90 元;

第七标段招标控制价: 40701637.87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 施工 划分为七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完成 嫩江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已按照建市【 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1.2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已按照建市【 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有效的劳动合 同,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且 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 提供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至投 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个月的社保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 .2 .2 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注:(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 5人 )(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 :项目经理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 1 人。 以上人员 不得同时在 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此标准为最低配备标准, 工程规模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3.3.1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出具书面任命书。

3.3.2 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 岗位 证书)

3.3.3 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并证企相符。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明。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3.5 财务要求:近 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 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 4 11 18 18 00分至202 4 11 25 18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 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 202 4 12 10 09 00分 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 202 4 12 11 09 00分 第七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 202 4 12 09 09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456-7524418

招标人:嫩江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人:李先生

电话: 0456-76110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56-610087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