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高速公路凤阳至方正段工程项目G1015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工程通河松花江特大桥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铁科高速公路凤阳至方正段工程项目G1015铁科高速通河松花江特大桥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勘察设计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通河西凤阳村西侧,顺接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终点位于方正县会发镇东北侧,顺接铁科高速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路线全长73.958公里 ; 对拟建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桥区河段勘察测量:①测量:根据本工程河道稳定工程情况,需对桥区上、下游18km河段进行水陆域地形图测量,测量比例1:200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3
项目详情
G1015铁科
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工程通河松花江特大桥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015铁科高速公路凤阳至方正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
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
G1015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39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力至科右中旗国家高速公路凤阳至方正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358号)批复,航道稳定工程评审意见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1015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工程通河松花江特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航评意见》出具,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招标人为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工程建设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河松花江特大桥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通河西凤阳村西侧,顺接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终点位于方正县会发镇东北侧,顺接铁科高速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路线全长
73.958公里。主要控制点:凤山镇、通河镇、天门乡、方正镇、会发镇、通河县规划机场、哈佳快速铁路、松花江、岔林河等。本段共设桥梁40座,其中:通河松花江特大桥3513米/1座,大桥3200米/12座,中桥1637米/27座;涵洞99道;主线下穿分离立交2座,天桥10座,通道39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均为服务型互通);服务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2处。
2.2 招标范围
:
对拟建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1)桥区河段勘察测量:①测量:根据本工程河道稳定工程情况,需对桥区上、下游18km河段进行水陆域地形图测量,测量比例1:2000。
②地质勘探:对河道稳定工程位置进行地质勘探。
(
2)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设计:布设整治建筑物工程,护岸工程,疏浚工程等。
(
3)桥区助导航设施设计:导标、侧面浮标、桥涵标、桥柱灯、鸣笛标等。
(
4)模型试验研究:对桥区河段航道稳定工程方案进行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
5)设计服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其他技术咨询工作。以及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服务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
2.3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能够满足上级审查部门备案要求
。
2.4
其他
要求:
工作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项目合同约定保持一致,且全程无安全事故
。
2.5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天内
提交
勘察报告
,合同签订之日起
4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150
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6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
1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
2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专业
)
;
(
3)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
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
8
月
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立承担过一项水运工程勘察工作
和
一项水运工程设计工作
(
如单个项目合同同时含有勘察工作和设计工作,可分别予以认定
)
。
3.3
投标人近三年(
202
1
年度、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每年净利润额均大于
0
。
3.4
投标人所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运工程或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5
信誉最低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
黑龙江省
水运
建设项目
设计
企业
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年度
全国
水运工程设计
企业
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3)近三年(2021年
8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投标具体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Ⅱ。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
8
月
13
日
00
时
00分至2024年
8
月
20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3
日
9时00分
(即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于
该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
全部
上传至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
开标时间:
2024年
9
月
3
日
9时00分
。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
进行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
5.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号
邮政编码:
150000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5331886933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政编码:
100101
联
系
人:李先生、杨先生
电
话:
010-51656899-863
项目专用电话:
13144513126
传
真:
010-59273266
电子邮箱:
bjztc5@126.com
网
址:
http://www.bjztc.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黑龙江省南岗区赣水路
1号
电
话:
0451-8756005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