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棵树镇高地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向阳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七棵树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同兴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前进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青龙山村巷道项目第四标段
- 项目名称: 七棵树镇高地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向阳七棵树同兴前进青龙山村巷道项目第四标段
- 项目地址: 第四标段:七棵树镇同兴村
- 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08
项目详情
七棵树镇高地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向阳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七棵树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同兴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前进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青龙山村巷道项目
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
QTSG0212G240415001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棵树镇高地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向阳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七棵树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同兴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前进村巷道项目、七棵树镇青龙山村巷道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由龙江县人民政府以(关于七政呈
〔
202
4
〕
4
号)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来源省级和中央衔接资金
。项目业主为
龙江县七棵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四标段:
七棵树镇同兴村
。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新建道路长发屯
4公里(3.5米宽)。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6
个标段
,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5计划工期:
2024年
0
5月
16
日
-
2024年
07
月
14
日
,
共
60
日历天
。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
合格
。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8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1553774.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
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
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
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
(含
二
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
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1.3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
202
0
-202
2
年)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
项
公路工程
(
四级路及以上
)
施工项目(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
.1.5
信誉最低要求:
(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
3)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5)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
7)在202
2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
2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
,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双信封形式包封,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04
月
15
日
16时00分至202
4
年
04
月
22
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同开标时间)
2024年
05
月
08
日
0
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
为
2024年
05
月
08
日
0
9时00分
;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4年
05
月
08
日
0
9时0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龙江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龙江县
联
系
人:
于女士
电
话:
18745974591
招
标
人:
龙江县七棵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龙江县七棵树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5846235566
代理机构:
黑龙江茗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25号8层803-28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9201777
邮 箱: mxgczx@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