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饶河县殡仪馆建设及骨灰安放附属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 项目地址: 饶河县饶河镇西郊
- 规模: 新建殡葬服务中心1477.68平方米,停尸间1597.28平方米,锅炉房142.5平方米,停车场、骨灰楼维修改造
- 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殡仪馆建设及骨灰安放附属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西郊 2.3建设规模:新建殡葬服务中心1477.68平方米,停尸间1597.28平方米,锅炉房142.5平方米,停车场、骨灰楼维修改造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02
项目详情
饶河县殡仪馆建设及骨灰安放附属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饶河县殡仪馆建设及骨灰安放附属设施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
[202
1
]
26
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饶河县民政局
,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河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饶河县殡仪馆建设及骨灰安放附属设施项目(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
饶河县饶河镇西郊
2.3建设规模:
新建殡葬服务中心
1477.68平方米,停尸间1597.28平方米,锅炉房142.5平方米,停车场、骨灰楼维修改造
。
2.
4
计划工期
81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0
9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
2
年
1
1
月
3
0
日
(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425051.91
元。
2.
7
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
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
,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2021)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注:1.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2.
2021年未出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供2019、2020年审计报告。
)
3.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1)
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2)
按照黑建规范〔
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
3.
5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6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
22
年
0
8
月
12
日
9
时
00分至 202
2
年
0
8
月
19
日
9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
0
元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
2
年
0
9
月
02
日
09时00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
202
2
年
0
9
月
02
日
09时00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fcxjst.hlj.gov.cn/)(注:自动转载)
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69-5667906
招标人:
饶河县民政局
联
系
人:
尹秀洁
招标人地址:
饶河县通江街
63号
联系电话:
1530488106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
587-8号汇龙北纬45度8栋办公7层2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18045176561
电子邮件:
hljdjz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