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北林区发布时间:2023-08-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一)2021年度 1、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工程:排水沟清淤总长0.977km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11 20:59:20
存证哈希值:
C3FABE2AD8370D6E9B587B6D442121AD53FA32DCF610746CEE8CFF91B2CC14F5
区块高度:
20947305

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L1201G230810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关于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批复, 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绥化市北林区 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化市北林区 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一)2021年度

1、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工程:排水沟清淤总长0.977km。

建筑物工程:新建建筑物 52座,其中,方涵6座,圆涵46座。

2、田间道路工程:修田间道路47.573km,其中,机耕路(混凝土路面)11.870km,生产路(砂石路面)35.703km。

3、其它工程: 建晒场5590㎡。

(二) 2022年度(提前批次)

1.灌溉与排水工程:建筑物工程:新建建筑物5座,其中,农桥1座,圆涵4座。

2、田间道路工程: 修田间道路6.089km,其中,机耕路(混凝土路面)0.236m,生产路(砂石路面)5.853km。

2.3建设地点:

(一) 2021年度: 北林区东富镇利农村、太阳升村,红旗乡红五村、红胜村、红四村、红发村、红二村,西长发镇兰河村,共涉及3个乡镇8个行政村。

(二) 2022年度(提前批次)北林区西长发镇双合一村、保安村,共涉及1个乡镇2个行政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 5 计划工期 108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09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12 30 日。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314,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 3个月(2023年0 5 -2023年0 7 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 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3年0 7 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 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近三年企业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B.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www.ccgp.gov.cn/)

D.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E.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以网站中 “信用建设-黑名单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招标文件支付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2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9.其他内容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451-84861196。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绥化市北林区 农业农村局

人:吴殿峰

监督电话: 0455-2760501

人: 绥化市北林区 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1号

人:王先生

话: 0455-27602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先生

话: 0451-84861196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山街 12-6S号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