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口岸互市贸易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8-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宁口岸互市贸易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
  • 规模: 新建东宁互市贸易综合体监管运营场所、东宁互市贸易区二期互贸商品批发集散市场、东宁互市贸易区一期消防改造等,配套海关围网及海关进出卡口设备 2.4招标控制价为:27616.23万元;其中:设计费423.85万元、建筑工程费22410.47万元、安装工程费3032.53万元、设备购置费1749.38万元 2.5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2022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总工期109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7.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口岸互市贸易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新建东宁互市贸易综合体监管运营场所、东宁互市贸易区二期互贸商品批发集散市场、东宁互市贸易区一期消防改造等,配套海关围网及海关进出卡口设备 2.4招标控制价为:27616.23万元;其中:设计费423.85万元、建筑工程费22410.47万元、安装工程费3032.53万元、设备购置费1749.38万元 2.5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2022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总工期109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7.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1 15:02:20
存证哈希值:
471CE8F92F2AA0BB697B11EA666864EA14D8403007C86B3FE2F4CF3CCB052F04
区块高度:
20097779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302G22080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已由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发改投资 [2020]197号 文件批复 ,招标人为 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为 向上争取资金、申请债券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东宁口岸互市贸易综合体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 新建东宁互市贸易综合体监管运营场所、东宁互市贸易区二期互贸商品批发集散市场、东宁互市贸易区一期消防改造等,配套海关围网及海关进出卡口设备

2.4 招标控制价为: 27616.23 万元;其中:设计费 423.85 万元、建筑工程费 22410.47 万元、安装工程费 3032.53 万元、设备购置费 1749.38 万元

2.5 计划工期 (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022 09 01 日至 2025 08 31 日,总工期 1096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7.1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 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2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临时水及临时电的安装及缴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相关备案手续、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具备合同额 2 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 EPC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若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 3 本次招标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3.1施工工程: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须提供连续 3 个月(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注:由于黑龙江省社保系统升级,如截止到开标时间系统升级还未升级完成造成社保证明无法开具,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相关负责人在本企业在职证明的承诺并提供劳动合同)

3.3.2设计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

3.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配备,其中: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中标后将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家数不超过二家(含二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近三年企业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A. 牵头人及 全部联合体成员 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B. 牵头人及 全部联合体成员 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

C. 牵头人及 全部联合体成员 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www.ccgp.gov.cn/)

D.投标人自行对 牵头人及 全部联合体成员 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 "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E. 牵头人及 全部联合体成员 不得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以网站中“诚信数据-黑名单记录”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10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承诺书(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1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05日17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为 20 22 08 26 09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 系统不予接收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 2022年08月26日09时0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

8.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53-3683016

联系人:宋女士

招标人: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方式: 0453570331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 南岗区闽江路 222

联系人:王女士

话: 13136673210

电子邮箱: hljzszb@163 .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