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与设计评审第四标段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3-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与设计
  • 规模: 经济开发区(场地平整、消防站建设、道路绿化提升改造、H线道路及配套工程、停车场建设、雨水泵站建设、基础设施提标改造)、桥头经济区(启动区)给水管网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与设计评审第四标段 ; 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4-2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25 17:38:0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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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47577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同发改 [2022]14号文件 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同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 同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设计 及设计评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同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与设计评审第四标段

2.2项目实施地点: 同江市经济开发区

2.3 项目主要内容 及规模 经济开发区变电站建设

2. 4 资金来源: 一般债券

2. 5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

2. 6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 评审 、施工图 审查 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四个标段 (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2.8招标控制价:第 标段 23.7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要求 第四 标段 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第四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 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 2 03 30 09 00分 202 2 04 07 09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 .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04 20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 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勘察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9. 其他事项

10 .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同江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54-2934751

人: 同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址:同江市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54-2929233

代理机构:黑龙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 2号(通乡街与松乐街西北角)13栋2单元2层

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 182-4905-090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