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5标段)

安达市发布时间:2024-02-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5标段
  • 项目地址: 安达市卧里屯镇东清村,万宝山镇巨宝村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第1-10标段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2-20 15:11:07
存证哈希值:
EC274251008C25A3A5410938C9B6C42B6F6034BB5E9CC2164E98E983F8A5169E
区块高度:
28459150

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1-10 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SL0000G240219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 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 2024 19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安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 2 建设地点: 安达市卧里屯镇东清村,万宝山镇巨宝村、新民村和长山村,太平庄镇北旺村、宽甸村和嫩河村,升平镇板子房村、太平村、增涵村和拥护村,羊草镇吉庆村、四合村、永富村、南来村、承平村和吉利村。共涉及 5 个乡镇 17 个行政村。 其中:

1 标段 羊草

2 太平庄

3 万宝山

4 卧里屯

5 升平

6 羊草

7 卧里屯 、升平

8 羊草

9 羊草

10 卧里屯 、升平

2. 3 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 15 万亩。具体施工内容 详见各标段 工程量清单。

2. 4 招标范围: 1-10 标段完成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 工作 内容。

2. 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03 30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10 30 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本项目共划分为 12 个标段。其中:

1 标段: 86385551.52

2 标段: 103453331.99

3 标段: 57976468.51

4 标段: 19861795.03

5 标段: 33764970.63

6 标段: 12911363.15

7 标段: 4151819.41

8 标段: 8408662.90

9 标段: 8506438.05

10 标段: 4341283.3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及其他组织,其中:

1-5 标段、第 8-10 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7 标段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以上资质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 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证,同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配备, 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 。其中:

1-5 标段、第 8-10 标段,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 水利水电 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 人)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具备 相关专业 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具备 相关专业 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 具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注:须提供 投标 企业为 项目经理 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3 11 -2024 01 月) 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增加管理机构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6-7 标段,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 人) 具备电力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具备 相关专业 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具备 相关专业 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 具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注:须提供 投标 企业为 项目经理 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3 11 -2024 01 月) 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增加管理机构人员,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 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经 不得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2 )投标人自行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 http //www.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8 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4 02 20 18 00 分至 202 4 02 27 18 00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中的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等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1-3 标段 开标时间: 202 4 03 18 09 00

4-1 0 标段 开标时间: 202 4 03 19 09 00

7.2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安达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宫先生

联系电话: 0455-7331104

招标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0455-7257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

联系人:肖瑶、赵狄

联系电话: 0451-86785885 171618818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