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农村公路三道河至漠河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漠河市发布时间:2023-05-1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漠河市农村公路三道河至漠河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漠河市农村公路三道河—漠河乡公路
  • 规模: 路线全长14.666km,利用旧路维修罩面,全线铣刨水泥混凝土路面106.017千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罩面106.017千平方米,完全利用小桥35.08m/2座,设置平面交叉16处
  • 范围: 2.1建设地点:漠河市农村公路三道河—漠河乡公路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4 11:37:52
存证哈希值:
E832B1FF43736E73FE7EE7492E37C1EFC37112FB457F647D295632C849646E3C
区块高度:
19728977

漠河市农村公路三道河至漠河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1301G2305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漠河市农村公路三道河至漠河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已由 漠河市交通运输局以漠交发〔 2023〕15号文件批准 ,项目业主为 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 资金 来源为拟申请省级养护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省级养护资金 85.5 %, 地方自筹资金 14.5% 招标人为 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漠河市农村公路三道河 —漠河乡公路

2. 2 建设规模及内容: 路线全长 14.666km,利用旧路维修罩面,全线铣刨水泥混凝土路面106.017千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罩面106.017千平方米,完全利用小桥35.08m/2座,设置平面交叉16处。

2. 3 计划工期: 12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6月1 0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 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6 质量目标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 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10304231.8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人 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1人,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交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担任其他在 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且证企相符

②项目总工要求: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证企相符;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③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项目其他人员缴纳的所属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连续缴费凭证(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劳动合同;如人员入职不足4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3年4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④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⑤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 (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查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查询截图)

3.4信誉最低要求:

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的网页截图 ,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⑤近三年内,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情况、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以上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查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查询截图)

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内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的投标单位 (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查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查询截图)。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 3 5 13 09 00 分至 202 3 5 1 9 18 0 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 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 方式 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6.3 开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 50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11. 联系方式

人:

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 41区

项目办公地址:

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 38 商服

邮政编码:

165300

邮政编码:

165000

联系电话:

15245781389

联系电话:

198 04570767

人:

唐恺

人:

毛女士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