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0183㎡,总建筑面积5524.17㎡。其中: K47+800右侧石场服务区:总建筑面积1869.75㎡,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含服务区超市、餐厅、卫生间、附属用房; K47+800左侧石场服务区:养护工区及服务区,总建筑面积2100.96㎡,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含服务区超市、餐厅、卫生间、附属用房; K47+800左侧养护中心:总建筑面积1553.46㎡,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包括车库、厨房、办公室、会议室及宿舍等。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05
项目详情
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石场服务区及配套用房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由
饶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2019]第9次
)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
《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饶盖公路大岱林场至红旗岭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黑交发
[
2019
]
329
号)批复。建设资金
为中央车购税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业主及
招标人为
饶河县饶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40183
㎡
,
总建筑面积
5524.17
㎡
。
其中:
K47+800右侧石场服务区
:
总建筑面积
1869.75㎡
,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包含服务区超市、餐厅、卫生间、附属用房
;
K47+800左侧石场服务区
:
养护工区及服务区
,
总建筑面积
2100.96㎡,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包含服务区超市、餐厅、卫生间、附属用房
;
K47+800左侧养护中心
:
总建筑面积
1553.46㎡
,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主要
包括
车库、厨房、办公室、会议室及宿舍等。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
2.4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
如下表所示
:
|
标段
|
位置
|
总建筑面积(
㎡
)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
投标限价
(元)
|
|
F1
|
K47+800右侧石场服务区
|
1869.75
|
包含服务区超市、餐厅、卫生间、附属用房
|
31,153,600
|
|
K47+800左侧石场服务区
|
2100.96
|
包含服务区超市、餐厅、卫生间、附属用房
|
||
|
K47+800左侧养护中心
|
1553.46
|
包括车库、厨房、办公室、会议室及宿舍等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
开工日期
20
23
年
12
月
10
日
,交工日期
202
4
年
10
月
31
日
。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国家、
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五年内
(
2018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
累计独立完成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0㎡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且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3.1.3财务要求
(
1)
20
22
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
2)
营运资金(
20
22
年流动资产
-20
22
年流动负债
+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主要人员要求
(
1
)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
)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持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
通运输厅
202
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
21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投标。
3.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7
近三年
内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
(
以投标人提供的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承诺函为准
)。
3.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
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3年11月11日0时00分至
2023年11月17
日
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
2
投标人未按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
(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0万元人
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1
2
月
3
日
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饶河县饶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街
联
系
人:
狄
先生
电
话:
18645587765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号
邮政编码:
150028
联
系
人:
赵女士
办公电话:
0451-55337711/88100152
传
真
:
0451-88100150
电子
邮箱
:
55553978@163.com
监督部门: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69-5622909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
方法
|
(
1)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业绩评分项高的优先;若业绩评分项分值也相同,则按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也相同,则按20
22
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
2)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优先原则: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第一信封综合得分高的优先;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上述(1)款确定优先顺序。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1
2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7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
技术负责人
)
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以投标人提供的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承诺函为准
)
;
⑦
在
202
2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
21
年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履约信誉:
1
5
分;
业绩
:
1
0
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
4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10.
3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
“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
成本价评估值
=最高投标限价×0.85
|
|||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施工总体
计划
|
8分
|
①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
4.8~6.4分;
②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
6.4~8分。
|
|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0分
|
①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
12~14分;
②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
14~17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保证施工和公路正常运行的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17~20分。
|
||||
|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分
|
①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
7.2~9.6分;
②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
9.6~12分。
|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
12.5
分
。
|
|
|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
12.5
分
。
|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
10分
|
投标人均得
10分。
|
|
履约信誉
|
15
分
|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
15
分。
|
||
|
业绩
|
10
分
|
企业业绩
|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6
分,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加分条件如下:
近五年(
2018年11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
竣工
日期为准),
累计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建筑面积
每增加
10
00
平方米
,
加
2
分,最多加
4
分
。
|
||
注:
1.
当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人及以上时,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值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