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绥化市新和成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产业项目孵化基地项目附属工程
- 项目地址: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新和成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产业项目孵化基地项目附属工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3日,总工期22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内容:道路铺装:该项工程主要包括铺设广场砖2365m²、改性沥青路面10055m²;绿化:该项工程主要包括栽植乔木、阔叶、绿篱,种植草籽,绿地整理,以及黑土回填等内容;围墙及门卫:该项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门卫用房及围墙工程,门卫建筑面积12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2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绥化市新和成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产业项目孵化基地项目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
H202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绥经开发呈
[2021]4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恒海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执法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化市新和成生物发酵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产业项目孵化基地项目附属工程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4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11
月
23
日,总工期
223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2.3
建设地点: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
6
建设内容:
道路铺装
:该项工程主要包括铺设广场砖
2365m
²、改性沥青路面
10055 m
²;
绿化
:该项工程主要包括栽植乔木、阔叶、绿篱,种植草籽
,绿地整理,以及黑土回填等内容;
围墙及门卫
:该项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门卫用房及围墙工程,门卫建筑面积
12m
²。围墙采用型钢制作喷刷氟碳漆,基础为砖条形基础;
消防外网
:该项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阀门井
3
座、消防井
9
座,以及敷设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保温管等内容。
2.7
招标控制价:
8,097,381.19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及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18
年
-2020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
2018
、
2019
、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18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2021
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
3
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提供连续
6
个月(
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10
月)
,
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
投标人拟派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投标人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
〕
8
号)文件规定,配备其他岗位人员,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中标单位两个及以上标段均综合得分最高,则以已经开标的标段为优先中标单位,本标段中标单位按排名顺序顺延。
3.10
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由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1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本次开标方式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开标时间:
2021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
不
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
hljzbx
。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
7.4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
)”网上发布。
9.
其他
无
10
.联系方式
监
监督部门: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执法管理局
联系方式:
0454-8776097
招
标 人: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0455-877601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恒海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
先生
联系方式:
13045183296
电子邮箱:
henghai6699@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