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海林尚志界至尚志阿城界段改扩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尚志市境内
- 规模: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海林尚志界至尚志阿城界段改扩工程路线全长182.47公里(其中一级路6.579公里):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1.5米,二级公路路基宽度分别为10米和12米;尚志段拟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置大桥2座,中桥16座,小桥44座,涵洞395道,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293处,交通流量观测站4处,停靠站66处,养护道班2处
- 范围: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其他项目技术咨询并出具审查报告、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2.4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SJ1),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15
项目详情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海林尚志界至尚志阿城界段改扩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
公告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海林尚志界至尚志阿城界段改扩工程
项目
已由
《关于
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
》(黑
发改交通函
[202
3
]
96
号)
进行批复。项目业主
为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为
尚志市交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
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及规模
2.2
建设规模
: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海林尚志界至尚志阿城界段改扩工程路线全长
182.47 公里(其中一级路6.579 公里):一级公路路基宽度 21.5米,二级公路路基宽度分别为 10 米和 12 米;尚志段拟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置大桥2座,中桥 16座,小桥44 座,涵洞 395 道,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293处,交通流量观测站4处,停靠站 66 处,养护道班2处
。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其他项目技术咨询并出具审查报告、施工招标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2.4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
1
个标段
(
SJ1
)
,
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
|
标段
|
位置
|
长度
(公里)
|
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
元)
|
|
SJ1
|
K240+429~K4
15+267
K
416
+
676.41
~
K42
4+309
|
182.471
|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23
96.0519
|
2.
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1)
在合同签订后
30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
(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
5)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6质量目标要求:勘察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交公路发〔
2007〕358号)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2.7安全目标要求:
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责任零死亡
。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
.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
甲
级资质;
(
2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
①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缴费期限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至少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若社保证明材料人员较多,需将拟委任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人员做明显标识。
②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
.
4
业绩要求:
(
1)近五年(
2018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2)近五年(
2018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完成过
3个,累积
里程不少于
10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3)近五年(
2018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2座,
单个长度
在
100米以上(含100米)桥梁工程的设计。
注:
①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
(
1
)(
2
)(
3
)
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②
一级
二级公路
和桥梁
项目指的是
一级
二级公路
和桥梁
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
③
勘察可为单独项目,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需为同一项目;
④
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
;
⑤
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的业绩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
3.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3.5.2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5.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
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7
与
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
,
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近三年投标人
或
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
行贿犯罪记录
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9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10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
1
1
本次招标不接受
2022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1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
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招标文件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3
年
10
月
24
日
00
时
00分至202
3
年
10
月
29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
5
.2
投标人
未按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6.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
(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
http://jt.hlj.gov.cn/
)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www.hljjt.gov.cn)
发布。将公示以下内容:
(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
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盛路
2955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86776920
招
标
人
:
尚志市交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
尚志市新建路
227号
邮
编:
1506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451
-
53336598
招标代理
:
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号C座7层
邮政编码:
1
500
00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
0451-88515577
电子邮箱:
hljwszb@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等级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须具
备以下资质: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
甲
级资质;
(
2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注: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
1)近五年(
2018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2)近五年(
2018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完成过
3个,累积
里程不少于
10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3)近五年(
2018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2座,
单个长度
在
100米以上(含100米)桥梁工程的设计。
注:
①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
(
1
)(
2
)(
3
)
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②
一级
二级公路
和桥梁
项目指的是
一级
二级公路
和桥梁
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
③
勘察可为单独项目,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需为同一项目;
④
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
;
⑤
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的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
“投标人的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条件(投标人的业绩),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设计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
3.
在
最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4
.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不得参加投标。
6
.
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
20
2
2
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
D
级或交通运输部
20
21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
D
级。
|
注: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以上技术职称
。
|
注: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缴费期限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至少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若社保证明材料人员较多,需将拟委任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人员做明显标识。
3
.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
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
20
21
年度交通运输部或
20
22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
3
)
商务和
技术得分
较
高的投标人优先。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d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f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g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b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c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
投标人
或
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g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h
在
202
2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
1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
。
(7)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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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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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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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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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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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1)技术建议书:
40
分;
(
2
)主要人员:
20
分;
(
3
)业绩:
25
分;
(
4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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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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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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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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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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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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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3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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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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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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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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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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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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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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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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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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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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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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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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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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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理解深刻;对项目区域建设条件、地域特点调查细致、认识清楚;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工程造价控制思路及措施,一般得
6分-7分(不含7分),较好得7分-9分(不含9分),好得9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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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
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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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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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认识深刻、理解到位,处理方法及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一般得
6分-7分(不含7分),较好得7分-9分(不含9分),好得9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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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工作量
及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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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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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勘察设计工作量认识全面准确,在设计周期内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酌情得分,一般得
3分-3.5分(不含3.5分),较好得3.5分-4.5分(不含4.5分),好得4.5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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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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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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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酌情得分,一般得
6分-7分(不含),较好得7分-9分(不含),好得9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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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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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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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人员、交通、后期保障等安排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保证措施得当,酌情得分,一般得
3分-3.5分(不含3.5分),较好得3.5分-4.5分(不含4.5分),好得4.5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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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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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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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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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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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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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
12
分,加分情况如下:
1.
个
人资历中,每有
1
项
二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加
2
分
,
最多加
6
分;
2.
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加
2
分,最多加
2
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设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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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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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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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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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
E1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
E2
。
其中,
F=10
;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
E1=
0.5
、
E2=
0.2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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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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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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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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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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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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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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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5
分,加分情况如下:
1.
近五年(
2018
年
6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每增加完成
1
个
的
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加
2
分;最多加
6
分。
2
.
近五年(
2018
年
6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每增加
1
座长度在
100
米以上(含
100
米)桥梁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业绩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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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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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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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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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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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3分;
①202
2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1年度
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设计企业
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②202
2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
1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设计企业
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注:
a.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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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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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履约信誉、评标价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4.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5.“投标人的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
6.“投标人的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条件(投标人的业绩),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7.“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8
.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20公里。
9
.①
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的业绩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
1、2
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一级二级公路和桥梁项目指的是一级二级公路和桥梁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③勘察可为单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需为同一项目;④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⑤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的业绩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