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通河县岔林河一号坝灌区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岔林河一号坝灌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岔林河一号坝灌区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 ; 岔林河一号坝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断面衬砌2处;维修水毁护岸1处;更换启闭机及丝杠12套;灌区管理站房维修1处;雷达流量监测站2处;水工建筑物维修3处;启闭室维修6处;闸门远程遥控19处;原有量测水设备备品备件24套,灌区工程管理系统及智能移动终端应用系统1套 ; 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通河县岔林河一号坝灌区
2025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SL0111G25092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通河县水务局
以
《
关于
通河县岔林河三号坝灌区
2025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通河县岔林河一号坝灌区
2025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通河县铧子山水库灌区
2025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通河县浓河灌区
2025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的批复
》
(通水发
[2025]29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不足部分由
地方政府匹配
)
。
招标人为
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河县岔林河一号坝灌区
2025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项目。
2.2
建设地点:
岔林河一号坝灌区
。
2.
3
主要建设内容:岔林河一号坝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断面衬砌
2
处;维修水毁护岸
1
处;更换启闭机及丝杠
12
套;灌区管理站房维修
1
处;雷达流量监测站
2
处;水工建筑物维修
3
处;启闭室维修
6
处;闸门远程遥控
19
处;原有量测水设备备品备件
24
套,灌区工程管理系统及智能移动终端应用系统
1
套。
(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及图纸)。
2.
4
计划工期:
4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30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5
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二
个标段。
第
一
标段
为建筑工程部分
;第
二
标段
为信息化。
2.8
最高投标限价:
第
一
标段:
125.40
万
元;第
二
标段:
260.11
万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及其他组织,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
2020
】
94
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
2020
】
94
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同时
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
及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配备,
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
。
第一标段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
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投标人
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第二标段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
或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
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
或
机电工程
相关
专
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
5
年
7
月
-
9
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不得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
2
)投标人自行通过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http
:
//www.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
6
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
25
年
9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中的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
、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
、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等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
202
5
年
10
月
21
日
8
时
30
分
;
7.2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
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标评审明标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
“
暗标盲评
”的方式
,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标暗标部分文档中,有显现或隐含投标人单位内容的文件或符号,不得与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关的内容、图、表、符号、底纹、背景等,否则按废标处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1-57436101
招标人:
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尹
先生
联系电话
:
0451-5473080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
267
号爱达
88
小区
loft6
栋
14
层
1413
号房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770451960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