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雨污分流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碾子山区
- 范围: if!supportLists][endif]2.1项目地点:碾子山区; [if!supportLists][endif]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雨污分流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if!supportLists][endif]2.3项目概况:敷设雨水管线25.6公里,雨水提升泵站4座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雨污分流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5.1工程勘察:全过程勘察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 2.5.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 2.5.3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5.4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1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0204G2206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齐市碾子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以《齐市碾子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关于碾子山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碾发改审发【
2022】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争取
一般债劵及地方自筹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咨询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碾子山区
;
2.2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雨污分流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2.3项目概况:敷设雨水管线25.6公里,雨水提升泵站4座。管径为DN600-DN1000,管材为Ⅱ级承插混凝土管。
2.4
服务
期
限
:
2022年7月30日须前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及施工图设计成果,其他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5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雨污分流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
2.5.1 工程勘察:全过程勘察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
2.5.2 工程设计: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
2.5.3 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5.4 工程监理: 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施
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5.5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相关的勘察及测量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
标控制价:
197.31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38.14 万元、工程设计费 95.36万元、造价咨询费 16.21万元、工程监理费 47.6 万元)。
2.
8
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
企业及其他组织,具
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
须同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
工程监理
)
乙
级
(
或
综合
)
资质
且
含造价咨询相关经营范围
,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
3.1.
1
工程勘察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
2
工程设计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排水
工程
)
乙
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3.1.
3
造价咨询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
4
工程监理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乙
级
资质
(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监
理综合资质
;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3.2.1
项目总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
权一人为准,
项
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3 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证书;
3.2.4
工程设计负责人
:
具备
给排水专业
中级(含中级)
及以上职称
;
3.2.5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具备国家注册
(或一级)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3.2.6
工程监理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注:执行黑建规范(
2018) 1 号。
以
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
并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月社保。
3.2.
7
本次招标不对项
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其中项目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
的通知》
(黑建
规
范
(
2018
)
1
号
) 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四家(含四家)
,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
联
合体牵头人
(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
明确
各单位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投标。
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
投
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
3.4.1
投标企业
(全部联合体成员) 及其法定代表人 (全部
联合体成员
) 、拟
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
2
0
19
年
6
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 没有行贿犯
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
罪
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
国
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企业
(全部联合体成员) 及其法定代表人 (全部
联合体成员
) 、拟
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
2
019
年
6
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 没有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
n
) 公布的结果为准
;
3.4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
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
否
决。
4.
招标文件获取及登记
4.1凡参与的投标人,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
202
2
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00分至202
2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 2022 年 0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5.4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区 15 号楼)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
招标人
不
组织踏勘现场。
6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招投标监督
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费博
电话:
1333942687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联
系
人:高岩
联系电话:
0452-5667006
招标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成信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安居
32号续建楼1单元2层2号
联
系
人:李
工
电
话:
15604620189
电
子
邮
件:
cxqgc0452@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