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验收

木兰县发布时间:2024-04-0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验收
  • 项目地址: 木兰县新民镇
  • 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7万亩(其中:水田0.5万亩,旱田6.5万亩)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其它工程; 2.4招标范围: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5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决算审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 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2837050.00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验收;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新民镇、东兴镇、建国乡境内;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7万亩(其中:水田0.5万亩,旱田6.5万亩)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其它工程; 2.4招标范围: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5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决算审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 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2837050.00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4-01 15:00:55
存证哈希值:
AEB6B398EDCBA8EC7E7D0B8FE560FE572C1DE2F124789805CFD2B7250ADE59FA
区块高度:
29526457

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验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LQT0114G240327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 2024 8 号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瑞泰昊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验收;

2.2 建设地点: 木兰县新民镇、东兴镇、建国乡境内

2.3 建设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7 万亩 ( 其中 : 水田 0.5 万亩,旱田 6.5 万亩 )

(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 田间道路工程、 ( ) 其它工程

2.4 招标范围: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5 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 6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决算审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 招标 控制价: 2837050.00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 3.2.1 3.2.4 人员互相不得兼任):

3.2.1 项目总负责人 1 人:应当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验收负责人 1 人: 应当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 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 工程造价负责人 1 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注: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 提供近 3 个月( 2024 01 月至 2024 03 月) 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 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如提供信息 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3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负责人( 3.2.1 3.2.4 )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负责人( 3.2.1 3.2.4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的投标人,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体成员)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04 01 17 00 分至 2024 04 09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04 22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 《服务指南》中 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4 04 22 09 3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 0451-57086300

招 标 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址:木兰县爱政街 7

联 系 人:胡先生

话: 0451-5708330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瑞泰昊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458

联 系 人:王先生

话: 18724646521

电子邮件: hljrtht1@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