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穆棱市发布时间:2025-08-0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马桥河镇新站村
  • 范围: 新建一级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配套工艺设备。一级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12743.07㎡,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088.4㎡,建筑面积7404.54㎡,计容建筑面积7404.54㎡,规划服务年限为20年,设计最大日处理总量为Qmax=880m³/d,日运行24h。新建二级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配套工艺设备。二级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24056.01㎡,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710.04㎡,建筑面积9947.94㎡,计容建筑面积9947.94㎡,规划服务年限为20年,设计最大日处理总量为Qmax=1000m³/d,日运行24h。(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07 11:03:10
存证哈希值:
5F725B47AC091BF41D4B337ACA83491D9078D29DC4FAC519A2AF6B566A18A8D1
区块高度:
12092181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305G2508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项目代码: 2507-231085-04-01-903974 ,招标人为 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马桥河镇新站村

2.3 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一级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一级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 12743.07㎡,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088.4㎡,建筑面积7404.54㎡,计容建筑面积7404.54 ㎡,规划服务年限为20年,设计最大日处理总量为Qmax=880m³/d,日运行24h。新建二级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二级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24056.01㎡,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710.04㎡,建筑面积9947.94 ㎡,计容建筑面积 9947.94㎡,规划服务年限为20年,设计最大日处理总量为Qmax= 2 000m³/d,日运行24h。(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不含专业设备设施)、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结 (决) 算、审计等其他需要工程总承包完成的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 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2. 7 最高投标限价: 7198.63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7108.63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9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同时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 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 不得存在本项目要求具备的资质 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的 情形(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 为施工 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2家单位

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 和联合体参与 人的 分工

3) 联合体内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应为本项目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 1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拟派 设计 其他主要人员 不少于 4人(不含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1人 (若拟派设计负责人为 注册 结构师,则此项专业人员需提供建筑专业 1人) 、给水排水专业 1人、暖通空调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提供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述人员为最低配备,投标人可 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 3 拟派施工负责人 1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的要求,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人,资料员1人。 上述人员为最低配备, 专业应为本项目相关专业 投标人可 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 65周岁)

3.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 负责人 、施工 负责人应为 投标 单位在职人员 ,并提供投标 单位为其缴纳 连续 3个月( 202 5 5 -202 5 7 社会保险(指 “五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 [ 2019 ] 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需提供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非投标单位原因无法提供 202 5 7 月社保记录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盖章说明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截图,可提供 202 5 4 -202 5 6 月的社保记录

3.3.5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可以兼任 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 负责人 、施工 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年指 20 22 1 1日 至投标截止日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 负责人 、施工 负责人 不得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 投标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没有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以投标截止日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4 投标人 不得 存在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 且未完成整改的 情形

3.4.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4.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 时间为 202 5 8 7 14 00分至 202 5 8 14 14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8 28 9时0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 5 8 28 9时00分

7.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 评定分离 工作指引》黑建建 [ 2021 ] 5号、<关于发布牡丹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的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哈住建发 [ 2024 ] 41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53-3123601

招标人: 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下城子工贸区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69464960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 6栋8号商服

联系人: 董女士

联系方式 0451-51193336-801

电子邮箱: dj2024@88.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