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全过程服务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全过程服务
- 项目地址: 鸡西市恒山区
- 规模: 改造恒山区、小恒山城区、二道河矿、张新街道及大恒山矿区内市政老旧供水管道
- 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全过程服务 ; 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全过程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施工全过程与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 2.6.2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建报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及工程规划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质量及安全备案)、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技术管理、人员管理、验收管理、勘察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以及造价、计划、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600G25040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鸡发改投资【
2024
】
25
号
)文件批
准
,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
70%
和地方自筹
30%
,招标人为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拓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全过程服务
。
2.2建设地点:
鸡西市恒山区
。
2.3建设规模:
改造恒山区、小恒山城区、二道河矿、张新街道及大恒山矿区内市政老旧供水管道。小区内楼前供水管线和平房区供水管线。管径
DN20~300毫米,长度共78.527千米。更换口径DN150-DN600电磁流量计或远程模块22台及附属设施;安装减压阀1台及附属设施;安装远传压力变送器15套;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验收合格至保修阶段结束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
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招标范围
:
鸡西市恒山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全过程服务
,
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工程
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施工
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
工程设计: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施工全过程与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
2.6.
2
项目管理
:
完成本项目报建报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及工程规划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质量及安全备案)、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技术管理、人员管理、验收管理、勘察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以及造价、计划、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6.3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
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相关工作。
2.6.5
招标代理:本工程施工招标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服务等的招标工作,包括招标采购策划、咨询和代理及与招标代理服务方面相关的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368.0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168.88万元、项目管理:62.48万元、工程监理:82.89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19.66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34.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1
工程设计: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
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
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3.1.3
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4
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
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牵头人,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5家
,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咨询任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
其中一项
,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具有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
。
3.3.2
工程设计
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章必须在有效期内)
3.3.
3
项目管理负责人:
具有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
3.3.
4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3.3.5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
3.3.6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3.4.1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低于《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2.
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5信誉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1
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
3年(
202
2
年
3
月至
投标截止日
)无行贿犯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
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4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
核查结果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
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
](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
50%
,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5年04月8日2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2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29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的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ggzyjyw.hlj.gov.cn/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5年04月29日
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
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67-2183098。
10.
3
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
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67-2183098。
招标人: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鸡西市
鸡冠区
联
系
人:
刘
先生
联系方式:
0467-264529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拓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星河传说二期迪纳公寓
B座24栋112门市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53-6555678
电子邮箱:
tuogui5678@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