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高压氧舱及氧气站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10-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高压氧舱及氧气站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
  • 规模: 新建高压氧舱及氧气站,建筑面积671.07平方米
  • 范围: 新建高压氧舱及氧气站,建筑面积671.07平方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0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12 17:01:48
存证哈希值:
CA29E41A6286CB280177127C960F601DEBAB336DE26C3739569E0CB18D575D3C
区块高度:
22236450

招标公告

项目编 号: FJSG0102G2309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高压氧舱及氧气站项目 已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高压氧舱及氧气站项目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 26号

2.3建设规模: 新建高压氧舱及氧气站,建筑面积 671.07平方米。

2.4 施工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1月14日,共计90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 内容及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 7521209.12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9 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项目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 负责人 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 连续 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023年 6 -2023年 8 ),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 4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投标人拟派其他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 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 “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9月12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1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09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9日9时30分

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2020年 09 01日至开标当天 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被限制投标 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 . 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6816960。

10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址: 黑龙江省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411号

人: 先生

话: 0451-87090241

代理机构 黑龙江 晨兴招标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5号赫时大厦 1808室

人: 陈先生

话: 0451-51942334/18045036069

电子 邮箱 chenxingzhaobiao@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