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第三标段:木兰县新民镇
- 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7万亩(其中:水田0.5万亩,旱田6.5万亩) 第三标段:(一)灌溉与排水工程、(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 2.3建设地点:第三标段:木兰县新民镇、东兴镇;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27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三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平行检测工作;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3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9招标控制价:第三标段:840000.00元
- 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第三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7万亩(其中:水田0.5万亩,旱田6.5万亩) 第三标段:(一)灌溉与排水工程、(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 2.3建设地点:第三标段:木兰县新民镇、东兴镇;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27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三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平行检测工作;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3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9招标控制价:第三标段:840000.00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9
项目详情
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LJL0114G2403060020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 〔 2024 〕 8 号文件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瑞泰昊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第三标段)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7 万亩 ( 其中 : 水田 0.5 万亩,旱田 6.5 万亩 )
第三标段: ( 一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二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三 ) 田间道路工程;
2.3 建设地点:第三标段: 木兰县新民镇、东兴镇 ;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4 月 0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 274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三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平行检测工作;
2.7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 3 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9 招标控制价:第三标段: 84000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 3 个月(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 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 )。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同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同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 1 人:须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在监理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交易 )- 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451-57086300
招 标 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木兰县爱政街 7 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0451-5708330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瑞泰昊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458-31 号西城晶华 1 单元 5 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8724646521
电子邮件: hljrtht1@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