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开发区冰雪装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尔站河路以东,江南三道街以南
- 规模: 新建冰雪装备产品生产车间5座、装备生产展示馆1座、冰雪实训基地1座、办公楼1座、公寓食堂综合体1座、门卫2座及园区配套道路硬化及停车场29404平方米、绿化9801平方米、围墙3183米、大门2座、路灯90盏、广告牌20张、供电工程1项、供水管道500米、排水管道500米、雨水管道200米、供暖管道150米等
- 范围: 新建冰雪装备产品生产车间5座、装备生产展示馆1座、冰雪实训基地1座、办公楼1座、公寓食堂综合体1座、门卫2座及园区配套道路硬化及停车场29404平方米、绿化9801平方米、围墙3183米、大门2座、路灯90盏、广告牌20张、供电工程1项、供水管道500米、排水管道500米、雨水管道200米、供暖管道150米 ; 建安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8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开发区冰雪装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开发区冰雪装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牡开发区经发审批
[2022]79号文件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招标人为牡丹江经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债券或政策性资金、自筹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开发区冰雪装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尔站河路以东,江南三道街以南。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冰雪装备产品生产车间5座、装备生产展示馆1座、冰雪实训基地1座、办公楼1座、公寓食堂综合体1座、门卫2座及园区配套道路硬化及停车场29404平方米、绿化9801平方米、围墙3183米、大门2座、路灯90盏、广告牌20张、供电工程1项、供水管道500米、排水管道500米、雨水管道200米、供暖管道150米等。除供电工程以外的配套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2.4
监理服务期限
:
自签订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保质期结束为止。
计划
2023年10月27日开工,计划 2025年1月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433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监理。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
152.62万元
3.投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
并
提供近三个月(
2023年0
7
月
-2023年0
9
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注: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符合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
,
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
存在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禁止投标。以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
https://credit.hlj.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为准。投标人需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在投标文件中加入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3.
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分
至
202
3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
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3年
11
月
08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7.3
评标
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长安街
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53-6951001
招标人:
牡丹江经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规划五路北规划二街孵化中心
10号楼6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0453-6172356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
五洲国际商贸博览城
18号楼117门市
联系人:
冯先生
电
话
:
0453-8151234 135145925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