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06-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普阳农场
  • 规模: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仓容能力2万吨砖混平房仓一栋,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附属地坪1000平方米
  • 范围: 新建一座高大平房仓,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新建场区地坪1000平方米、变压器及场区电气工程并购置相关系统设备 ; 新建一座高大平房仓,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新建场区地坪、变压器及场区电气工程并购置相关系统设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6
  • 开标时间: 2025-07-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25 17:33:23
存证哈希值:
AF17675FDE2B816BA44F9F9B6B64D172D3F01EB4C744F05C86CE45A86809C22E
区块高度:
10485811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1002G2506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 :2503-230422-04-01-24723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晟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普阳农场

2.3最高投标限价: 9, 999, 705. 11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仓容能力 2 万吨砖混平房仓一栋,建筑面积 4200 平方米,附属地坪 1000 平方米。

2.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025 07 30 日至 2025 11 30 日结束

2.7招标内容: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8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 黑建规〔 2023 2 ) 文件要求,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提供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2) 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黑建规〔 2025 3 ) 建议,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 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公开, 资质异常 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9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025 0 6 25 18 00 分至 2025 07 2 日18 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0 7 16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5 0 7 16 9 00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人: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涛

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普阳农场 12-1

电话: 180458566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 1554598252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注:按鹤发改联发〔 2024 106 号文件要求,建议全面推行使用保函缴纳保证金。

2025.6.25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建设项目(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