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A1标段、A2标段、A3标段招标公告

饶河县发布时间:2021-06-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A1标段A23标段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饶河县境内
  • 规模: 1)永幸林场通硬化路(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8054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4400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16320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其中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
  • 范围: 2.1项目概况: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56.739km,其中永幸林场通硬化路(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3.2km,威山林场通硬化路(威山-联丰)项目23.607km,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9.293km,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12林班-31林班)项目20.639km,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2.2建设规模: (1)永幸林场通硬化路(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8054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4400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16320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其中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32块,百米桩29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2)威山林场通硬化路(威山-联丰)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72091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06231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120395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0道,其中7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19架,里程碑2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230块,百米桩207根,平面交叉道口3处。 (3)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40142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41819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47395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道,其中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9块,道口标柱12根,公路界碑92块,百米桩83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4)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12林班-31林班)项目:主线路基土石方109895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86148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97634m 2 ;支线路基土石方3411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5232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6129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1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3道,其中1座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和3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另新建2-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交通标志28架,里程碑20块,道口标柱72根,公路界碑206块,百米桩186根,平面交叉道口10处。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饶河县境内。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交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6-2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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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JDF2021SG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已由 饶河县 发展和改革 发改 2021 8、9、10、11 号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 21 48 号文件【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 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 图设计 及预算初审意见 的批复】 批准,项目业主 及招标人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 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56.73 9 km ,其中永幸林场通硬化路 (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3.2km,威山林场通硬化路(威山-联丰)项目23.60 7 km,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9.29 3 km,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12林班-31林班)项目20.63 9 km,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2.2建设规模:

1) 永幸林场通硬化路 (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 :全线路基土石方 8054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4400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16320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其中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32块,百米桩29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2) 威山林场通硬化路 (威山-联丰)项目 :全线路基土石方 72091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06231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120395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0道,其中7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19架,里程碑2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230块,百米桩207根,平面交叉道口3处。

3 )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 (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 :全线路基土石方 40142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41819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47395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道,其中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9块,道口标柱12根,公路界碑92块,百米桩83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4 )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 (12林班-31林班)项目 :主线路基土石方 109895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86148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97634m 2 支线路基土石方 3411m 3 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5232m 2 ,18cm6%水泥稳定砂砾6129m 2 ;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 1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3道,其中1座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和3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另新建2-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交通标志28架,里程碑20块,道口标柱72根,公路界碑206块,百米桩186根,平面交叉道口10处。

2.3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 饶河 县境内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 1 7 1 ,交工日期 202 2 10 31 ,工期 1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 交通安全设施 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位置

里程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A1

永幸干线一

永幸2支线

威山—联丰

26.807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3112 . 8873

A2

威联公路—杏花村

9.293

1168 . 8547

A3

12林班一

31林班

20.639

2735 . 228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 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70%

②营运资金(2019年度流动资产-2019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3) 业绩最低要求

A1 A 3 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 201 6 1 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 50 公里以上(含 50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 25 公里以上(含 2 5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A2标段:

投标人近 年( 20 16 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 20 公里以上(含 20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 10 公里以上(含 10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 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 2倍的 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 及以上 公路 等级 的施工里程为 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 级公路施工里程为 20公里。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 20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1 9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兼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1 6 3 09时00分至202 1 6 10 0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6 25 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A1 标段 民币 50万元; A2 标段 民币 20 万元; A3 标段 民币 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 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69- 6198006

招标人: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双鸭山市饶河县

联系人: 耿先生

电话: 0469-5622919

招标代理: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17号

联系人: 卢工

电话: 18545724376

电子邮箱: BJDFJL118@163.com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70%

2、营运资金(20 19 年度流动资产-20 19 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注:

1.近三年为201 7 年~ 20 19 年。年平均营业额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2.如果投标人20 19 年度的流动资产减 20 19 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A1 A 3 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 6 1 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 50 公里以上(含 50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 25 公里以上(含 2 5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A2标段:

投标人近 年(20 16 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 20 公里以上(含 20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 10 公里以上(含 10 公里)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

注:

1、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如投标人提供三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 2倍的四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施工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四级公路施工里程为20公里。

2、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201 9 年)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 20 年)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近三年为 201 8 1 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

1、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同时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本项目评标不适用)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本项目评标不适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19)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1.施工组织设计 3 5分

2.主要人员:35分;

3.其他评分因素: 3 0分,其中:

(1)技术能力:15分;

(2)履约信誉:5分;

(3)财务能力:5分;

(4)企业业绩: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4 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35

施工总体

计划

10

①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6 分;

②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 6 8 分;

③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 8 10 分。

针对所申请项目的施工特点、难点的技术方案

1 0

①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

②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6~8分;

③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8~10分。

质量、安全、环保措施、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 5

①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9 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 9 12 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 12 15 分。

2.2.2(2)

主要

人员

3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 12 分;

②每增加1个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 4 分,最多加 8 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每增加1个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 3 分,最多加6分。

2.2.2(3)

其他

因素

30

技术能力

15分

投标人均得15分。

财务能力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营运资金总和每增加5%,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5%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5%,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5%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履约信誉

5

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 5 分;

企业业绩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3分;

加分条件如下:

各标段投标人 累计独立完成过的 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 路基 工程),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 路基 工程每增加10公里,加0.5分,最多加2分,不足10公里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如投标人提供三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四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施工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四级公路施工里程为20公里。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加 3.5.3 项:

3.5.3招标人设置 成本价评估值 成本价评估值 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 成本价评估值 的,该投标人 应在第九章(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 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 未提供或 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注: 1 .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 6 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2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4 .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评标办法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