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东北石油大学院内
- 规模: 原展厅装饰拆除,装修工程(平面设计、基础装修、软装、展陈模型(含特效模型、展台等)、艺术创意制作及产品应用定制安装、强弱电等电气工程,配套多媒体软硬件配套设备搭建安装),暖气改造、空调安装等
- 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原展厅装饰拆除,装修工程(平面设计、基础装修、软装、展陈模型(含特效模型、展台等)、艺术创意制作及产品应用定制安装、强弱电等电气工程,配套多媒体软硬件配套设备搭建安装),暖气改造、空调安装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4
项目详情
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L0507G240815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
,已进行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北石油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东北石油大学校史馆暨大庆精神育人展馆维修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东北石油大学院内
2.3建设规模:
原展厅装饰拆除,装修工程
[
平面设计、基础装修、软装、展陈模型(含特效模型、展台等)、艺术创意制作及产品应用定制安装、强弱电等电气工程,配套多媒体软硬件配套设备搭建安装
]
,暖气改造、空调安装等。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共计776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
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25日,总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保修阶段服务期限
2年,731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注: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配备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培训证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监理机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成员(退休人员除外)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信用要求:(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
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8
月
16
日
20
:00 至
2024
年
08
月
24
日
00:00 。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333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
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
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1 招标人
招
标
人:
东北石油大学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
99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59-6504089
1
1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
张
女士
电
话:
0459-8
973336
1
1
.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1
1
.4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
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
0459-6059116
12.其 他事项说明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