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肇东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3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建设项目
已由
肇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肇发改发【
2023】182号、【2023】183号、【2023】184号、【2023】185号、【2023】218号、【2023】219号、【2023】232号、【2023】233号、【2023】248号、【2023】249号文件及肇发改发【2024】3号、【2024】4号、【2024】5号、【2024】6号、【2024】9号、【2024】10号、【2024】13号、【2024】14号、【2024】16号、【2024】18号、【2024】20号、【2024】23号、【2024】24号、【2024】25号、【2024】27号、【2024】28号、【2024】29号、【2024】30号、【2024】32号、【2024】33号、【2024】37号、【2024】39号、【2024】40号、【2024】41号、【2024】43号、【2024】44号、【2024】45号、【2024】46号、【2024】47号、【2024】49号、【2024】51号、【2024】52号、【2024】53号、【2024】57号文件批准实施
,
资金来源
为
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居民出资、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
,
招标人为
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亿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
编号为:
HLJYH2024-04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2.
2
建设地点:
肇东市
;
2.
3
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一标段:
绥化市肇东市纺织
楼
小区
、
粮食小区、自来水
楼
、兴东小区、果菜小区、房产
1号楼、酱菜小区
,建筑面积
145982.80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及
图纸)
;
2.
4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47251504.05元
;
2.
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
2
4
年
12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2025
年
11
月
30
日,总工期
346
日历天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6
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划分为
四
个标段
;
2.
7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
2.
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
资格审查方式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资质条件:
第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含
贰
级)
及以上
资质
;
3.3项目
负责人
(建造师,下同)资格:
第一标段:
拟派项目
负责人
1人:项目
负责人
(建造师)
须
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壹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提供近三个月
(
202
4
年
08
月至
202
4
年
10
月)
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
工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
3.4拟派
施工
项目管理人员
配备
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最低要求,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资料,但必须
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3.
5
信誉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
负责人
均没有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3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
负责人
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
近三年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
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4
)投标人
不得
存在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
且未完成整改的
情形;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11
月
22
日
1
8
时
00分至202
4
年
11
月
29
日
1
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在线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及
工程量清单
、
图纸
。
投标人需在
报名
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没有按照“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全部完成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2
月
13
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
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
.
3
开标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8、
其他事项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晓勇
电
话:
0455-7784538
招
标
人:
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肇东市
联
系
人:
吴
先生
电
话:
0455
-795689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亿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391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51-55070666
电子邮箱: yhzbhr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