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轻人才公寓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4-02-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东轻人才公寓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
  • 规模: 新建九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9379.96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轻人才公寓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 2.3建设规模:新建九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9379.96 ;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2-20 15:52:35
存证哈希值:
74B1D75390791992C2564060CF8BB832034DD43B39FC9294C9506787844447A6
区块高度:
28460738

东轻人才公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0100G24008

1. 招标条件

东轻人才公寓项目 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轻人才公寓项目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

2.3建设规模: 新建九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 9379.96 ㎡。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总工期 19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26913407.5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至少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应为本单位在 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3年 11 月至 202 4 1 月)的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 1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规定,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施工投标安全管理承诺、安全承诺函要求、安全底线和安全承诺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 下载时间为 20 24 2 21 13 00 分至 202 4 2 26 13 0 0分(北京时间,下 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 招标文件 ,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3 13 9时 3 0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后3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一致的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按最新版投标工具制作)、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7795071360@163.com。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 4 3 13 9时 3 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 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 评标、定标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 其它

10.1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 11号

联系人:汪 汇泽

联系方式: 0451-86564594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2号九层北

联系人:张剑、邢羽丰

话: 17795071331、17795071360

箱: 11175315@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