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

林甸县发布时间:2025-12-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
  • 规模: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后备耕地资源开发以及村镇道路提质 ; 准)。 2.4计划工期:2026年1月26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计1425日历天(含勘测、设计、施工)(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EPC总承包 ; a)后备耕地资源开发 1、土地平整工程 1)田块修筑 表土剥离159171m³,表土回填159171m³,土方开挖1641317m³、土方回填922405m³、回填坑塘土方调运708887m³,田埂修筑39698m ; 综合考虑学校周围现状交通拥堵现象,本次对同心路(育才路以南—园林路以北路段)按照规划进行拓宽,修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加铺沥青面层,提升雨水口,更换路缘石;其余道路按照现状路面进行局部破损修补后统一加铺沥青面层,路缘石更换、提升雨水口等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勘测、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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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LJLZ-202502 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 项目代码 2508-230623-04-01-835826 ,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招标人为 林甸县云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龙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补充耕地及村镇道路提质工程 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大庆市 林甸县鹤鸣湖镇等四个乡镇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后备耕地资源开发以及村镇道路提质。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a)后备耕地资源开发

1、土地平整工程

1)田块修筑

表土剥离 159171m³,表土回填159171m³,土方开挖1641317m³、土方回填922405m³、回填坑塘土方调运708887m³,田埂修筑39698m³。

2)土壤改良工程

土地旋耕 947.2596公顷、增施有机肥56836t、土壤改良剂28418t、土壤调理液42627m³。

2、灌溉与排水工程

修建提水泵站 10座,地埋管道41.935km,其中DN630PE管道27.123km、DN450PE管道8.750km、DN315PE管道6.062km,斗渠长26.638km,农渠长61.863km;修建支沟5.441km,斗沟38.248km,农沟92.927km;修建节制闸4座、退水闸2座、斗渠节制闸51座、斗门37座、农门141座、毛门1031座;渡槽A型1座、渡槽B型3座、渡槽C型2座;渠涵A型80座、渠涵B型26座;交叉涵A型4座、交叉涵B型68座、交叉涵C型3座、进地涵573座。架设高压线5km、铺设地埋电缆1km。

3、田间道路工程

新建田间道 33.632km、生产路A型42.493km、生产路B型13.354km。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种植旱柳 33632株,种植苜蓿草16.8161hm2。

5、其他工程

修建公示牌 7座

6、育苗基地

采用土地租赁形式与当地政府或村集体协商用地的方式建设育苗基地,核心育苗区面积约 350亩,辅助设施面积100亩,合计总计约450亩。

b)村镇道路提质

林甸县村镇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分布于林甸镇区域,共有 7横3纵10条道路,道路总长约13729.56米,车行道宽度8m~21m。本次提质建设内容为:综合考虑学校周围现状交通拥堵现象,本次对同心路(育才路以南—园林路以北路段)按照规划进行拓宽,修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加铺沥青面层,提升雨水口,更换路缘石;其余道路按照现状路面进行局部破损修补后统一加铺沥青面层,路缘石更换、提升雨水口等。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2.4 计划工期: 202 6 1 26 日至 202 9 12 31 日,共计 1425 日历天(含勘测、设计、施工)(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勘测 、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 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 质量标准:

2.6.1 勘测 设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 勘测 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 专业 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53944.04 万元;其中:工程费: 52630.77万元; 勘测设计费: 1313.27 万元;

2.8 标段划分: 本项 目划分 3个标段。此标段为 EPC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满 足以下要求:

1)勘测: 勘察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 (含)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注 :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采购: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书或授权代理协议或经销合同等)和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肥料登记证。一个制造商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 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5 0 8 -2025 10 )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 员除外)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2 勘测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 高级工程师 ), 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5 0 8 -2025 10 )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 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5 0 8 -2025 10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 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4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5 0 8 -2025 10 )的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 除外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 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 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 量)员 1人、安 全员 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类 注册执业资格,工长(施工员)须提供水利 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量)员须提供水 利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C ), 证企 相符且有效。

3.3 信誉要求:

3.3.1 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 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 );

3.3.2 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没有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 “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

3.3.3 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 派本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 wenshu . court . gov . cn )。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 6 .1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 6 .2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含三家 ), 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 6 .3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 员各方权利 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 6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 6 .5“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相关电子招投标程 序(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 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 易网 ”上的“交易平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 12 30 18 00分至202 6 1 7 18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 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 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 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6 1 22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 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 易平台( http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 按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 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 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 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 林甸县云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政府 2号楼(农业农村局)三层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5776120333

招标代理: 黑龙江龙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1324469527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