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铁哈局驻佳铁路沿线平房住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 项目地址: 佳木斯市行政区内铁路沿线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哈局驻佳铁路沿线平房住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1)平房物业项目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基本内容为房屋公共部分,主要包括屋面(修缮或更换房盖)34,560㎡、外立面粉刷25,465㎡、天棚内老化电线更换33,057㎡、门窗改造7,275㎡等 ; 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全过程咨询管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2.6.1项目管理及(含全过程咨询管理)工作内容: 准备阶段: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 ; 主); 2.6.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单位需要的招标代理工作; 2.6.5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的所有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消防、节能、抗震、环保等应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3.1.4招标代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管理咨询或招标代理; 3.1.5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1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400G2204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佳发改投资【2022】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佳木斯市铁路站区平房“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国家财政补助50%,中国铁路自筹50%),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铁路站区平房“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国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驻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开展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哈局驻佳铁路沿线平房住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1)平房物业项目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基本内容为房屋公共部分,主要包括屋面(修缮或更换房盖)34,560㎡、外立面粉刷25,465㎡、天棚内老化电线更换33,057㎡、门窗改造7,275㎡等。(2)供水项目维修改造:鹤立站、黑背站307户进行供水接收改造,改造内容为水源井及保护1口,电暖器采暖4个,净水箱72m³,净水其他设备23台套,管网工程7635米,水表308块。(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行政区内铁路沿线(哈佳、牡佳、佳鹤线)20个站区移交平房253栋1029户。涉及供水移交307户。共计改造建筑面积36,380㎡。 2.4 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过程咨询工作止; 2.5 项目投资估算:1927.00万元。本项目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128.9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及全过程咨询管理费:35.06万元,设计费(含评审费、审图费):43.85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19.76万元,招标代理费:0 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工程监理费:30.28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全过程咨询管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2.6.1 项目管理及(含全过程咨询管理)工作内容: 准备阶段: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运营管理、其他管理等(全过程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勘测、可研、设计、造价、监理等各项全过程咨询协调工作)。】 施工阶段:负责施工图文件的报审以及组织施工图的会审,协助业主对施工图文件审查协议的签订,负责施工图文件和消防审查意见的反馈及处理跟踪;负责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项目报建;协助业主方进行施工合同审批和签订;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督促落实施工现场通道接口,负责向施工方提供地质勘探资料及地下管网资料;负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对施工内业和监理内业的检查,材料进入场地后验收,按图纸要求检查并负责材料报验,按甲方规定的设计变更工作程序负责设计变更的办理、审查;审核现场签证,负责审核工程量责审核、上报工程月进度报告,及时整理本项目的工程内业资料并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组织配合上级各类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信访;负责监理单位的管理审批,监理规则,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控制计划和旁站监理计划,进度控制计划,工程付款报告等;负责办理档案备案; 工程竣工阶段:负责施工进度和竣工结算的审核,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整理工程档案备案资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手续;签署工程验收文件,参与省市组织的绩效考核工作,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2.6.2 设计工作内容:按建设单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及相关服务; 2.6.3 工程造价工作内容:本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竣工结算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全部咨询服务(具体需要该工作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主); 2.6.4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单位需要的招标代理工作; 2.6.5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的所有工作; 2.7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消防、节能、抗震、环保等应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从业许可证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资信等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造价咨询; 3.1.4 招标代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管理咨询或招标代理; 3.1.5 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3.2.2 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3 造价专业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经过年检,证企相符,并提供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4 设计专业负责人: 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经过年检,证企相符,并提供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5 招标代理专业负责人:国家注册类证书或中级以上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职称,经过年检,证企相符,并提供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6 工程监理专业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经过年检,证企相符,并提供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上查询时间为近三年(2019年-2021年)。 (4)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大于三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兼做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中任何的工作。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至少一项咨询任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需一致)应代表联合体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7 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小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3.8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4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网上登记项目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05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6日09时00分。 6.3 其他事项 6.3.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有关手续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查看。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市铁路站区平房“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68号 联系人:王学民 电 话:0454-8224958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国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江南雅居院内17号楼105号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339454351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驻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8668515 邮 箱:sgyyb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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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