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景观大道北湖院子门前路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大庆高新区主体区
- 规模: 规划十一号路道路优化工程、新阳路道路优化工程、新科路道路优化工程、创业新街道路优化工程、2号雨水泵房改造工程
- 范围: 更换规划十一号路DN600-DN800雨水管线480米,更换新科路DN1500雨水管线2700米,更换创业新街西侧DN600-DN800雨水管线1000米,更换新阳路南侧(新发街-翔安大街段)DN600-DN800雨水管线1100米,2#雨水泵房改造7台强自吸潜水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
件
本
招标项目已由
大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庆高新经初设批字【
202
4
】
9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
-景观大道(北湖院子门前路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
大庆高
新区主体区
2
.3 工程性质:
改建
2
.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规划十一号路道路优化工程、新阳路道路优化工程、新科路道路优化工程、创业新街道路优化工程、
2号雨水泵房改造工程
。
2.5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1960.7723
万元
2
.
6 计划工期:
23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年
0
4
月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4
年
11
月
30
日。
2.7
质
量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
段
2.9 招
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
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必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
2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市政公
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资质
及安全生产
许
可证。
3
.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
人
1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执行。
3
.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
黑建规〔
2023
〕
2
号
)
文件及招标文件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
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
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
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
)
3
.5 信誉要求
(1
)
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
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
信息为准。
提
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
.
gsxt
.
gov
.
cn
/
)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
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
日
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
点击查询
→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
营异
常名录信
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
2
)
提供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
:1.
信用中国网站首页
→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
2.
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
“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
(3)
本
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
投
标人投标。
3.
6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
加
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
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
4
年
3
月
12
日
22
:00
至
202
4年0
3
月
18
日
00:00
。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
00-17:00
,节假日休息
)
拨打技术支持热线
(
非项目咨询
)
: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
6287241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
交
5
.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
时间
202
4
年
0
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
投
标文
件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
目
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评审地点: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
.
评标及
定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
http
://
www
.
hljggzyjyw
.
org
.
cn
) 进行。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1
0
. 联系方式
监
督部门: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联
系电话:
0459-
8109298
招
标
人: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大庆
高新区管委会
2
楼
联
系
人:
顾
先生
联
系
电话:
0459-
8109350
代理机
构:
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庆高新区油服大厦
5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
电
话:
0459-
628724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