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桦南县发布时间:2024-09-2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桦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 范围: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三)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递体系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9-24 21:19:3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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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32885359

桦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000G2409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桦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已由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 2022〕18号 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 [2022]1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 桦南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桦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桦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三)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 体系

2.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921万元人民币

2.6服务期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5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1年0 9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企业、 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 截图或网页打印 ),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 6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投标企业、 项目负责人 进行信用查询( 截图或网页打印 ),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 4 9 25 00 00分 202 4 10 1 0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4 10 24 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 4 10 24 09时00分。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8.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桦南县审计局

联系电话: 0454-6222245

人: 桦南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454-622267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 120-2号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022777-8017

2024年9月24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