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2026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桦南县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桦南县2026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桦南县五道岗乡
  • 规模: 梯形槽边沟14210m,浆砌石边沟3250m,水泥路2627m,入户涵359座,过路涵11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6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桦南县五道岗乡(新民村、复胜村) 2.3建设规模:梯形槽边沟14210m,浆砌石边沟3250m,水泥路2627m,入户涵359座,过路涵11座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24 15:04:59
存证哈希值:
BC13284FB08D19AE3065D310D0223E618D6062A70205B22B383A576BE0A8A79E
区块高度:
1981790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405G2603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南县2026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计划实施项目的批复及桦政发[202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南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6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桦南县五道岗乡(新民村、复胜村) 2.3建设规模:梯形槽边沟14210m,浆砌石边沟3250m,水泥路2627m,入户涵359座,过路涵11座。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总工期:1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850.3411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0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3.7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4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桦南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新兴路9号 联系人:孙继元 联系电话:158454524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学街345号 联系人:商永刚 联系电话:0451-82623456、0451-82398999 电子邮箱:zhengchangxiangmu@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