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熟料堆棚新建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 范围: 对现有的熟料堆棚场地进行封闭建设。熟料堆棚主要用于上料、暂存。建造一座钢结构网架拱形堆棚,既能解决上料卸料的问题,又能解决粉尘污染问题,满足环保的要求。熟料堆棚平面形状为矩形,矩形短边长度60米,长边长度为200米,柱距8米,轴线面积为12000平方米。内部净空高度约30米,拱形屋面形式,设置直立山墙,纵向两侧排水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0
项目详情
项目编码:
FJ0107G250107001001
1.1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熟料堆棚新建项目
已由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北方企管函【
2024】99号、北方技函【2024】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规模:
熟料堆棚主要用于上料、暂存。建造一座钢结构网架拱形堆棚
,既能解决上料卸料的问题,又能解决粉尘污染问题,满足环保的要求。熟料堆棚平面形状为矩形,矩形短边长度(跨度)60米,长边长度为200米,柱距8米,轴线面积为12000平方米。内部净空高度约30米,拱形屋面形式,设置直立山墙,纵向两侧排水。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
13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不含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时间),施工工期 105 日历天
。
2.4招标控制价:2112.00万元。其中:
(
1)总承包管理费最高投标控制价:50.00万元;
(
2)设计费最高投标控制价:80.00万元;
(
3)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控制价:1722.00万元;
(
4)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控制价:26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核等相关设计工作)、土建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等,并提供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线下的培训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等全面责任和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7质量保修: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设计资质
须具有下述其中一项
: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材行业
甲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
(水泥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甲
级及以上资质
;
(
3)施工资质
须具有下述其中一项
:
①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
20
年
1
月至今)已完成至少
1
项类似堆棚项目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注册类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如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4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或施工负责人
可以相互兼任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个月(2024
年
7
月
-
2024
年
12
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管理人员:
(
1)建筑工程相关管理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
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至少配备
1名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负责人,还须1名技术负责人,
1
名施工员、
2
名专职安全员、
2
名质量员、
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
1
名机械员、
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
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
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个)。项目实施阶段,实际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文件规定进行配备
。投
标人也可以根
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证企相符,须提供连续
6个月(2024年
7
月
-2024
年
12
月
)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
(
2)机电工程和电力工程相关管理人员:投标人须
根据本项目规模并参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
管理办法》文
件规定进行配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被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被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
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
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投标,未被列入工程建设领
域信用体系黑名单。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
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的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
可
为
设计单位
或施工单位
,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
投标;
(
3)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认定企业资质,须具有满足
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等;
(
4)联合体各方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
5)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
2
家,由同
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6)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接受委托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签订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
13
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1月1
8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2
月
10
日
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
5
年
2
月
10
日
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
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0451
-
56150405
;
10.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许维成
电
话:
0451
-
56150405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李志君
联
系
方
式:
13354700050
招标代理机构: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
16
号
联
系
人:
杨倩、纪美辰、王舒乙
电
话:
010-8112 2
943
、
13
810567911
电
子
邮
件:
yangqian
@bnbmg.com.cn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