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车购税结余资金用于改建6条
- 项目地址: 宁安市
- 范围: 2.1项目概况:1、201国道(交叉口)至工农兵大桥,路线全长0.840km;2、看守所至收费站公路,路线全长4.055km;3、西阁桥至江富桥公路,路线全长3.286km;4、小唐村至东升村公路,路线全长2.267km;5、桦宁公路至富民村,路线全长0.73km;6、镜泊湖北门(莫延公路道口)至地下森林,路线全长2.83km ; 技术标准。 2.2建设地点:宁安市 2.3项目建设工期90日历天:项目计划2022年7月12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0日交工通车(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6-30
项目详情
2016
、
2017
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车购税结余资金用于改建
6
条农村公路
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2016、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车购税结余资金用于改建6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已由
宁安市人民政府以宁政函
[2022]20号《关于2016、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车购税结余资金用于改建6条农村公路建设的批复》、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发[2022]11号《
关于
2016、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车购税结余资金用于改建6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文件批复
。
资金来源为车购税结余资金,
项目建设业主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201国道(交叉口)至工农兵大桥,路线全长0.840km;2、看守所至收费站公路,路线全长4.055km;3、西阁桥至江富桥公路,路线全长3.286km;4、小唐村至东升村公路,路线全长2.267km;5、桦宁公路至富民村,路线全长0.73km;6、镜泊湖北门(莫延公路道口)至地下森林,路线全长2.83km。第1条至第5条公路建设项目为大中修工程,技术指标维持原有标准,第6条公路建设项目为罩面工程,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范围进行维修改造,维持原有技术标准。
2.2建设地点:宁安市
2.3项目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
:项目计划
2022
年
7
月
12
日
开工建设,
2022
年
10
月
10
日
交工通车
(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
2.
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
14,664,318.00 元
2.
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
7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
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
(
2
)人员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②
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③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2年02月-2022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
(
3
)信誉最低要
求(近三年
201
9
年
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投标人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
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
具
有
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提供近三
年(
2019年-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3
税金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定额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
1
8
版
)编制。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6月
9
日
17
时
00分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
--投标人操作手册》
。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等
。
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4.4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6月30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如第一信封出现报价内容,投标无效。
6
.
开标方式
和开标时间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6月30日09时00分;
6.2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2年
6月30
日
09时00分,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下载。
6.4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53-8854881
招
标
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
地址:牡丹江市
宁安市
联
系
人:
孙
先生
联系
电话:
0453-7896017
招标代理:
黑龙江圣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
牡丹江市西安区万达华府
B区9-11
7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
电话
:
13274531658
日
期:
202
2
年
6
月
9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