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10-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明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明水经济开发区西南部
  • 规模: 新建污水污水处理厂1座,粗格栅间、提升泵房土建工程及部分设备,公共用房土建工程按远期2035年规模建设,主处理工艺土建及设备按近期2025年规模建设,包括: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事故池、鼓风机房、催化水解池、分段进水A2/0生化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氧制备问、曝气生物滤池、深度处理间、污泥处理问土建工程及设备,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等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明水经济开发区西南部; 2.3项目规模:新建污水污水处理厂1座,粗格栅间、提升泵房土建工程及部分设备,公共用房土建工程按远期2035年规模建设,主处理工艺土建及设备按近期2025年规模建设,包括: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事故池、鼓风机房、催化水解池、分段进水A2/0生化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氧制备问、曝气生物滤池、深度处理间、污泥处理问土建工程及设备,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等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4 14:02:21
存证哈希值:
C3063781B146183EAE46408773C25896DB399EE07AF2E5410FBFED5A9208297B
区块高度:
19897163

明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 已由 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明发改审批 2022 12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 明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明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明水经济开发区西南部; 2.3项目规模:新建污水污水处理厂1座,粗格栅间、 提升泵房土建工程及部分设备,公共用房土建工程按远期2035年规模建设,主处理工艺土建及设备按近期2025年规模建设,包括: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事故池、鼓风机房、催化水解池、分段进水A2/0生 化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氧制备问、曝气生物滤池、深度处理间、污泥处理问土建工程及设备,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等工程。新建污水收集管道 25154米,管径为DN200-DN1000,管材釆用PE管、HDPE管及钢筋混凝土管;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计划监理期:2022年 11 10 日至 202 3 11 27 日,共计 380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 120.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22年 09 月至 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保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10月11日17时0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 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01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 11 01 09时00分。开标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街西街口) 8. 其它: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5-6221008

人:明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绥化市明水县

人:赵先生

话: 0455-6221077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联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丽江路 2872号

人:王先生

话: 0451-51137770

机: 1577676021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