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铁力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铁力市年丰乡爱国村
- 规模: 铁力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5.83万亩,其中:水田5.50万亩,旱田0.33万亩
- 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铁力市年丰乡爱国村、爱民村等村和双丰镇横太山村 ; 2个片区,片区一范围为年丰乡的爱国村、爱民村等,片区二范围为双丰镇的横太山村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6
项目详情
2023
年铁力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改造提升
)
施工
(
第三标段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ZZB2023-152
-SG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伊春市
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铁力市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伊
农
局
发【
2023】
93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
省级
配套
和县级配套
资金,中央
投资出资比例
为
91.127
%
、省级
配套出资比例
为
4.4365
%
、省级
配套出资比例
为
4.4365
%
,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铁力市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伊春市
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
TZZB2023-
15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铁力市年丰乡爱国村、爱民村等村和双丰镇横太山村。按照项目区范围位置分为
2
个片区,片区一范围为年丰乡的爱国村、爱民村等,片区二范围为双丰镇的横太山村。片区一年半乡
(
示范区
)
:
项目区北至铁力市,南至凌云山村,西至群英村,东至丰富村。地理坐标:
X5192593.1337
~
5205318.3933,Y43422459.5898
~
43434641.9583
。片区二双丰镇:项目区北至春光村,南至横太山村,西至横太山村,东至春光村。地理坐标:
X5186087.7379
~
5191066.2952,Y43412625.3927
~
43416264.3654
。
2.2
工程规模:铁力市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改造提升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
5.83
万亩,其中:水田
5.50
万亩,旱田
0.33
万亩。片区一年丰乡:改造提升面积
4.47
万亩,其中水田
4.14
万亩,旱田
0.33
亩,其中片区一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片区二双丰镇:改造提升面积
1.36
万亩,全部为水田。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30
日,总工期
405
天
(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本项目
施工共
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标段
为第三标段
。
2.7
招标控制价:
6191258.86
元。
2.8
同一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具以下两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资质:
(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
;
(
2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
202
3
年
6
月份
-202
3
年
8
月份
)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管理员
1
人、安全管理人员
1
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如同一集团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两家以上报名,则以监管系统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
3
年(
20
20
年
09
月
01
日至本次招标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
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3年09月
22
日
00
时
00分至2023年09月
29
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
16
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
不
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3年10月
16
日
09时00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458-6113890
招
标
人:
铁力市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力市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458-
2880116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
(外滩1898)A4栋11层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51-86626306-8
23
电子邮箱:
tzzx2010@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